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提升南京律师行业的理论研究水平与专业影响力,市律协将配合市法学会发布2026年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鼓励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重点工作,聚焦南京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兼顾学术与应用价值,突出问题和实效导向,为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一)课题类型:南京市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招标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课题研究内容:从本公告所附《南京市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中选定。
(三)资助经费标准:根据《南京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市法学会将对批准立项的重大课题资助5万元,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
(四)市律协配套保障:我市专职律师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项目入选法学会招标的课题后,市律协根据课题类型给予适当经费配套。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同时也是法学会会员,工作单位在宁并在承担课题期间主要在宁工作;
2.课题主持人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研究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实际主持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组其他成员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3.承担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尚未取得《结项证书》的,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其他机构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不得申请;
4.重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他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二)申请人在市法学会发布的同一批课题中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三)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课题申请时,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为保证重大课题研究进程顺利及课题成果质量,鼓励联合投标:
1.为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有机融合,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领导可共同担任主持人;
2.鼓励部门间横向协作及纵向联合开展研究工作;
3.市法学会可根据投标及开标情况与中标单位协商成立联合课题组。
四、申报办法
(一)请课题申请人按照本《公告》和《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市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采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寄至市法学会。
五、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课题评标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择优立项。
(二)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三)课题中期评估时间为2026年11月,结题日为2027年3月31日。
请将《申请书》寄送至南京市法学会,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30号楼318室,邮编:210008。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投递。
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巢戌初,025-68567885
市法学会联系人:严霞,025-83639711
附件:南京市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申请书请微信扫码下载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