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深化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专业交流,系统总结新《公司法》实施两年来公司法律服务的业态变化、办案经验与实操难点,交流讨论公司法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律师执业能力与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区域公司法律业务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律师协会将举办“第三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4日(周六)9:30-17:30;
2.地点:金轮万怡酒店4楼2厅(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101号,地铁1号线河定桥站出站即到)。
二、活动安排
1.致辞;
2.主题分享
第一单元:新公司法实施两年来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变迁、业务布局与律师执业转型
(1)主题:《公司法框架下律师代理债权人多元维权方案指引》起草情况及核心要点
主讲人: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2)主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计与审查要点》
主讲人: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
(3)主题: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损害公司利益,小股东提起诉讼的路径与诉讼实操
主讲人:杨娟,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题:股东抽象盈余分配请求权的司法救济——教义学理路下新公司法的探究
主讲人:张尧,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5)主题:中小股东受压迫情形下的回购救济权行使实务
主讲人:彭承发,北京海润天睿(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6)主题:新《公司法》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的适用困境与路径完善
主讲人:庞媛元,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二单元: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律师非诉业务创新、实操要点与风险管控
(1)主题:新公司法背景下技术入股的疑难问题探究
主讲人:谢婷,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2)主题:数据交易合规审查——新公司法和数智化背景下律师的非诉业务新维度
主讲人:于静,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3)主题:新《公司法》实施两周年背景下企业合规非诉业务的实务变迁与应对策略
主讲人:汪凡,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题:股东失权制度下董事催缴义务的规范构造与责任配置——以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为切入点的体系化分析
主讲人:黄震,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单元:新公司法与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双重视角下的公司治理实务难点
(1)主题:事实董事与影子董事的司法认定标准——新《公司法》实质董事规则的裁判展开
主讲人:王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2)主题:2023年《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角色定位与职权行使
主讲人:谢德明,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3)主题: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关系及冲突适用规则
主讲人:张晓东,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题:新质生产力发展与公司法修订及其司法解释制定背景下科创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
主讲人:李想,北京市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四单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与司法裁判视域下股东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实务处理
(1)主题: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程序重构与实务问题研究——以《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为视角
主讲人:徐夏霏,安徽地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2)主题:事实与规范之间——股权代持的规范、风险及结构重塑略论
主讲人:孔祥翔,江苏君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3)主题:股权代持效力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权利保护——基于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与南京都市圈司法裁判视角
主讲人:赵麒深,北京天驰君泰(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题:投资人剥夺创始人公司控制权下原股东对赌责任的减免规则与实务应对——基于“可归责干预+相当因果关系”双要件的裁判解构与规则建构
主讲人:施乔,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5)主题:形式减资中实缴股东出资返还请求权之否定——兼论认缴制下小股东的救济路径选择
主讲人:谢晋驰,北京市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3.优秀论文颁奖;
4.总结。
三、报名方式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中午12: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
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通知公告栏内,打开《关于举办“第三届南京都市圈公司法律师业务交流会”活动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基础信息完成报名,限额35人,报满即止,先报先得。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10月21日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