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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金融专业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日期:2026-10-09    阅读:475次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金融专业队伍和专业能力建设,省律师协会决定建立金融专业律师人才库。市律协将配合省律师协会开展报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南京注册执业的律师,包括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职业道德,近5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 执业5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3. 近5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办理终结金融专业案件10件以上。金融专业案件包括金融诉讼案件和金融非诉讼案件。金融诉讼案件含诉讼和仲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储蓄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银行卡纠纷、金融理财及代销纠纷、信用证纠纷、独立保函纠纷、信托纠纷、保理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其他金融衍生品纠纷。金融非诉讼案件包括为银行贷款、项目融资、债券发行等提供交易结构设计、起草合同及合规审查,对基金、信托、资管计划、ABS、REITS等金融创新产品及衍生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专项服务,对供应链金融、不动产及股权信托、金融数据安全、反洗钱审查等金融创新业务是否合规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金融机构参与不良资产债务重组、企业破产重整等。

4. 同时满足以下任意3项业绩条件:

(1)办理的金融专业案件被国家、省、市各级司法机关和律师行业作为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获奖案例发布或者宣传表扬;

(2)近5年来获聘担任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

(3)获得金融专业领域奖项、表彰表扬;

(4)担任全国律协、省律协、市律协金融业务委员会职务;

(5)担任金融专业领域兼职(含学术兼职、独立董事等);

(6)入选金融专业领域其他人才库。

5. 同时满足以下任一研究成果条件:

(1)在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国家及省级报纸或者官方网站,在全国律协、省市律协公众号、官网、内刊上发表过金融法领域专业文章;

(2)独著、合著、编著过金融法领域专业著作;

(3)主持、参与金融法领域相关课题或者研究项目;

(4)在金融类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家、省、市级学术会议,国家、省、市律师协会举办的金融类年会、交流会、培训上作主题演讲、圆桌发言,或在上述学术会议组织的金融类研究成果交流中获奖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律师需按照申报条件提供以下申报和佐证材料:

1. 未受处分承诺或证明;

2. 执业年限证明;

3. 承办的10件金融案件卷宗材料;

4. 按照申报条件第4、5款内容,提供符合标准的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含材料目录、页码)合并以PDF文档形式上传。

四、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方式及其他

1. 原江苏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须对照申报条件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退出。

2.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00

3. 报名方式:请有意愿报名的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建立金融专业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账号登录并点击进入,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报名。

 

 

 

 

 

附件: 1. 金融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申报表

           2. 金融专业律师人才库申报承诺书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10月8日

 

(联系人:巢戌初,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部,025-6856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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