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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6-10-09    阅读:795次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知识产权专业建设,省律协决定更新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市律协将配合省律师协会开展报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南京注册执业的律师,包括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职业道德,近5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 执业3年以上(2023年9月1日前领取律师执业证)。

3. 具有5年以上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有关的专业执业经历(含专利代理师等)。

4. 近5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办理终结知识产权案件10件以上。知识产权案件包括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和知识产权有关非诉讼案件。诉讼案件限于代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动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反垄断、数字资产、技术类合同等广义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中的案件类型;非诉讼案件包括公司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FTO、技术许可、交易、知识产权证券化等。

5. 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理工科硕士以上学历;

(2)已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3)已被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评为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

(4)近5年公开发表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著作、论文等学术成果3篇以上;

(5)近5年代理案件或服务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或专业机构认可的典型案例。

三、申报材料

申报律师需对照申报条件提供相应申报和佐证材料:

(一)关于业绩成果的材料

1. 近5年办理终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材料;

2. 办理的知识产权专业案件被国家、省、市各级司法机关和律师行业作为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获奖案例发布或者宣传表扬的材料;

3. 获得知识产权专业领域表彰表扬情况的材料;

4. 担任全国律协、省律协、市律协知识产权相关委员会职务情况的材料;

5. 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兼职(学术兼职、独立董事等)情况的材料;

6. 已在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其他人才库情况的材料;

7. 其他能够体现知识产权业绩成果的材料。

(二)关于研究成果的材料

1. 在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国家及省级报纸或者官方网站,在全国律协、省市律协公众号、官网、内刊上发表知识产权专业文章的材料;

2. 独著、合著、编著知识产权专业著作的材料;

3. 主持、参与相关课题或者研究项目的材料;

4. 在国际学术会议,国家、省、市级学术会议,国家、省、市律师协会,各有关院校公开举办的学术论坛上作主题演讲、论文发言或论文获奖的材料;

5. 其他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研究成果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含材料目录、页码)合并以PDF文档形式上传。

四、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方式及其他

1. 原省律协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库成员须对照申报条件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退出。

2.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00

3. 报名方式:请有意愿报名的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更新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账号登录并点击进入,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报名。


 

 

附件: 1.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申报表

           2.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库申报承诺书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10月8日

 

( 联系人:巢戌初,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部,025-6856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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