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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海关法十人谈’(第四届)法律实务与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11-03    阅读:154次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帮助我市律师准确把握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加工贸易走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等前沿领域的法律实务,提升律师处理涉外海关与国际贸易合规业务的专业能力,南京市律师协会将与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省欧美同学会等共同举办“‘海关法十人谈’(第四届)法律实务与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5日(周四)9:00-16:30;

2.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法学院旁知行楼志新厅)。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分享

(1)主题:《行业视角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与合规风险——以战略金属、无人机、机床、雷达、船舶等行业为例》

主讲人:吕友臣,德恒深圳办公室主任、管委会主任、合伙人;

(2)主题:《商品归类争议》

主讲人:周和敏,北京市环球事务所常驻上海合伙人;

(3)主题:《浅析军品与两用物项的区分标准》

主讲人:史东海,北京仁桥律师集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

(4)主题:《Customs Fraud and Enforcement in Cross-border E-commerce》

主讲人:徐珊珊,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一级律师;

(5)主题:《“买单出口”的罪与罚》

主讲人:李繇,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律协跨境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6)主题:《军品走私案件中鉴定意见法律争议》

主讲人:陈锋,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7)主题:《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刑行处罚比较——走私行为经济制裁失衡系列话题之一》

主讲人:刘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贸易专业委员会召集人;

(8)主题:《走私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物项案件中的经济责任探讨》

主讲人:展国红,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9)主题:《加工贸易走私风险与责任认定——以承办的一例不起诉及国家赔偿案为例》

主讲人:张严锋,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0)主题:《加工贸易领域走私风险与责任认定》

主讲人:朱曙光,盈科全国走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2.交流讨论。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1月3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4:00;

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律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并按要求填写基础信息完成报名,限额30人,报满即止,先报先得。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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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宗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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