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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5-06-06    阅读:936次

宁律秘通〔2025〕143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南京市律师协会、苏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初定2025年6月27日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班为期6个月,其中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集中7天现场培训,此后在两地律师协会各举办8场集中现场或线上培训(一般每个月安排三个周末举行3场,累计16场)。请参训律师提前做好时间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地点:集中培训(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校园内),周末培训(南京市律师协会报告厅或其他指定地点)。

二、课程安排

课程安排为实务课程,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国家重大战略,以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热点,同时设置专门的时事政治课程。

三、名额分配及报名条件

(一)名额分配:南京市执业律师30人,南京都市圈城市执业律师10人。

(二)报名条件

1.南京市或南京都市圈城市专职律师;

2.执业三年及以上,在律师事务所有涉外领域执业经验;

3.具有一定的外语能力,可以参与英语课程学习和交流;

4.在涉外法律服务专业领域业绩突出或有志于将涉外法律服务作为专业发展方向;

5.品行良好,未受过行业相关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三)选拔规则

1.南京律协秘书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初选,书面材料不齐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淘汰;

2.为保证培训的质量,选拔方式为书面审查,将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书面审核方式择优确定参训学员;

3.异地学员由相关城市律协推荐。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的费用(包括授课费、场地设施费、住宿费、餐费)等,由参训律师或所在律所承担6000元/人,其余由市律协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律师自理。学员报名后不得无故取消或退出项目,否则对应的培训费用由学员本人全部承担;都市圈城市律师自行承担全部培训费用。

五、培训纪律

培训课程要求学员全程参与,完成培训的学员可领取上海交通大学或与市律师协会联合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缺席课时达2次(半天为一次)的学员,取消申领结业证书资格,其对应的培训费用全额由其个人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15:00至2025613日9:00

报名方式: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后点击报名。

 

附件: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仅对“ 专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报名中     报名人数限制:200人(还剩19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6-06 15:00:00 至 2025-06-13 09: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