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26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南京律师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的专业能力,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服务能力优的优秀行政业务律师,推动南京市律师行政法律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律师协会计划举办“第三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1.授课时间及地点:全部课程采用集中授课方式统一安排在周末单日开展;授课地点为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二号楼6楼),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可视实际情况调整。
2.交流分享:学员分组交流,推选学员代表分享学习心得,强化学习效果。
3.书面作业:每次授课结束,提供课后问题供学员课后研究。学员需在下次课前向培训组织提交书面作业,书面作业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学员进行考核的依据。同时,研修班将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旷课、不按时完成作业、违反教学纪律的学员,视为未完成培训,不发放结业证书。
4.交流讨论:在完成课程任务之后,就近年来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并请授课老师进行点评。
二、报名条件
研修班采取差额择优遴选方式选拔学员,计划招收学员90名。其中面向南京市执业律师招收70名,面向南京都市圈城市(镇江、扬州、常州、淮安、马鞍山、宣城、滁州、芜湖)执业律师招收20名。
(一)报名条件如下: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培训学习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格保证出勤;
3.近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执业2年以上(含2年)的南京市及都市圈城市律师协会会员(如取得法学/法律硕士学位者,执业年限可放宽至1年以上;如取得法学/法律博士学位者,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5.近两年来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3件,报名时需提交对应裁判文书或委托代理合同。执业律师不足20人的小型律所不受上述案件数量限制,只需提供从事行政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二)选拔规则
南京律协秘书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选定。为保证培训的质量,选拔方式为书面审查,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训学员。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10:00;
报名方式:请打开金陵律师网https://www.njslawyers.org/,打开《关于举办“第三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使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后点击报名。
附件:“第三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报名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