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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捐助慈善事业 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
日期:2011-03-31    阅读:1,560次
    2011年3月19日,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向江苏大同博爱基金会捐赠善款人民币20000元以用于资助社会养老事业,该所也同时荣膺大同博爱基金会颁发的“敬老助老爱心单位”光荣称号。
    捐赠仪式选择在荣平养老康复中心举行,原江苏省民政厅厅长、现江苏省老年学学会张秉铎会长,大同博爱基金会詹国庆理事长,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顾仁华研究员,荣平养老康复中心陈荣平理事长,当地街道商会、街道民政部门负责人以及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杨森主任等参加了捐赠仪式。张秉铎会长对于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慈善事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森远所律师并为养老中心的老人提供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的义务法律咨询。在本次捐赠仪式上,该律所也正式成为荣平养老康复中心的定点法律援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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