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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圆满启幕 聚力共育涉外法治栋梁
日期:2025-07-08    阅读:16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由南京市律师协会、苏州市律师协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四期“菁英领航”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隆重开班。本期培训班坚持政治标准与专业能力并重,经严格遴选,优中选优,最终确定40名南京学员、40名苏州学员参训。全体学员齐聚一堂,正式开启为期六个月的研修征程。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庆,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峰,凯原法学院副院长郭延军,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刘永强,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律协秘书长赵诣,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昕明,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虹出席了会议。

开班仪式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同志代表学院致辞。他首先对全体参训学员表示诚挚欢迎,并指出,学院始终致力于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大局,已构建起覆盖国际争端解决、跨境投资、贸易合规等多领域的优质师资体系,并与众多国际顶尖法学院及法律实务机构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保障本次培训质量,学院精心选派了在涉外法律理论与实务方面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担纲教学。同时他勉励全体学员珍惜机遇,潜心研修,力争学有所成,为推动我国涉外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刘永强出席仪式并向学员致以良好祝愿,并宣读了本期培训班班委名单。未来六个月,培训班将在三位班主任的领导下,依托四名辅导员、两名监事、两名班长及多名班委、组长的协同配合,为全体学员提供持续、稳定、优质的培训管理与服务保障。

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赵诣处长强调培训纪律,明确提出班委应当认真协作,做好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学员应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指定餐厅就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不得违规组织聚餐、接受宴请,严禁饮酒。赵处长最后向全体学员寄语,希望大家严守纪律、珍惜时光,勇于探索、不懈进取,充分展现苏州、南京两地青年律师可敬、可靠、可爱的良好风貌。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峰同志发表讲话,指出宁、苏两地共襄培训,是深化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务实之举。他希望两地学员以培训为纽带,携手打造跨区域法治合作新典范。对此,他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胸怀国之大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二要坚持能力为本,锤炼过硬专业本领;三要深化协同联动,共筑法治发展高地。

南京市司法局王庆副局长发表讲话,对学员们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深刻把握形势,担起职责使命,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找准目标方向,练就过硬本领,结合个人兴趣、能力和优势,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是做到静心潜学,实现笃行致远,准时到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加强互动。四是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个人行为修养,展示律师行业良好形象。最后他预祝大家学有所成,在收获知识的同时收获友谊。

仪式最后举行了简洁而庄重的签约环节。南京市律师协会、苏州市律师协会一同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分别签署涉外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为区域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注入坚实动力、提供有力支撑。这是继2025年5月南京市律师协会与苏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训练营及入所实习项目”之后,两家协会在涉外律师培训领域的又一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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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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