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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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在参与南京律协组织的《百名刑辩领军人才培训工程第三期》系列培训后,我深感此次学习经历对我的专业成长意义重大。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涵盖了理论知识、实践技能、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让我在刑辩领域的认知和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一、理论知识的深化与拓展
培训中的理论课程为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四要件与三阶层理论之争对刑事辩护的启示》这一课程中,江苏大学法学院教师黄何深入剖析了两种犯罪构成理论的差异及其对辩护策略的影响。四要件理论将犯罪构成分为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四个要素,而三阶层理论则按照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层次进行判断。通过对这两种理论的对比学习,我认识到,在实际辩护中,灵活运用不同的理论框架至关重要。例如,在面对一个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时,运用三阶层理论可以更清晰地分析行为的违法性和有责性,从而为当事人寻找更有力的辩护点。
此外,《刑民关系中的疑难问题》这一课程也让我受益匪浅。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凌波通过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往往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如何准确界定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是辩护律师必须面对的难题。徐教授的讲解使我明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从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准确把握刑民交叉的要点,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
二、实践技能的提升与精进
实践技能的培训是此次学习的重点之一。在《刑事案件高效阅卷技能》课程中,浙江靖霖(贵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鹏分享了丰富的阅卷经验和技巧。阅卷是刑事辩护的基础工作,通过阅卷,律师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发现证据中的疑点和问题,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杨律师强调,阅卷不仅要关注单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还要注重证据之间的交叉印证,以及全案证据的综合分析。他通过实际案例,展示了如何在阅卷中发现问题,并据此构建质证提纲和辩护提纲。这让我意识到,阅卷不仅仅是对证据的简单浏览,而是一个深入挖掘、细致分析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阅卷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阅卷效率和质量。
在《刑事辩护之律师会见实务》课程中,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钧泓详细介绍了会见的任务、风险提示以及应对策略。会见是律师与当事人沟通的重要环节,通过会见,律师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核实证据、掌握动态、传递家事等。曾律师强调,在会见过程中,要注意合法性、安全性、及时性、全面性、专业性和技巧性。同时,他还提醒我们注意会见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如监听风险、信息传递风险、诱导翻供风险等。通过模拟演练,我学习到了如何在不同阶段的会见中,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采取不同的会见策略,提高会见效果。
三、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
《刑事辩护风险防范》这一课程让我深刻认识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冬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能遇到的虚假承诺、违规操作、证据造假等风险。这些风险不仅会影响律师的职业声誉,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律师在与当事人沟通时,要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不能为了追求案件效果而做出虚假承诺或违规操作。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在面对复杂案件时,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明确告知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
四、同行交流与启发
培训过程中,与来自不同律所的同行们交流,让我拓宽了视野。在讨论案例时,大家各抒己见,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见解,这种思想的碰撞让我受益匪浅。例如,在讨论“做法事”涉嫌诈骗案件时,有的律师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被害人的心理状态,有的则从证据链的角度寻找辩护突破口,这些不同的思路为我提供了新的视角,也让我意识到团队合作和多元思维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通过与同行的交流,我不仅学到了宝贵的经验,也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五、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我的专业素养,也坚定了我继续深耕刑辩领域的决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首先,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刑事法律知识,关注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案例,确保自己的辩护策略始终与时俱进。其次,我将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拓宽自己的视野。此外,我还将注重团队合作,与同行们共同探讨疑难案件,分享经验和心得,提高团队的整体辩护水平。
同时,我也意识到,刑事辩护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秉持公正、严谨、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深知,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因此,我将全力以赴,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这次培训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显著的提升。我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辩护能力,为刑辩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再次感谢南京律协组织的这次培训,让我在刑辩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吴淑豪: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