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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南京市律师对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调动律师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减少恶性收费竞争,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举办《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导则》(草案)(以下简称“《服务导则草案》”)的专家研讨会。
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处长韩震龙、江苏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袁江、南京市司法局原一级调研员丁勇、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冰、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总裁张冲、市律协副会长席超、市律协法顾委主任王云霞、副主任张成明、吕蒙蒙、史兹保、严樱及委员、监事委员史培芳参加会议。市律协副会长周连勇主持会议。
周连勇副会长表示,律师的服务应该有标准,并且应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而律协要为全市律师做出贡献和服务,提升南京市律师品牌,感谢法顾委两年的辛苦筹备,也感谢本次会议到场的专家,希望导则成为行之有效的行业标准,利于青年律师的发展,提高全市律师的工作高度和社会影响力。
王云霞主任向本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介绍了《服务导则草案》的起草说明和内容。《服务导则草案》正文包括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内容,附件为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指导意见及收费参考表。此次草案的制定在全国省市范围内亦走在前列。
参会专家共同就《服务导则草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和研讨。
丁勇表示,律师要真正从市场、企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加强调研,要走到企业里,对律师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进一步细化。
袁江副处长提出,要尊重市场规律和秩序、尊重企业的自主性、扩大律师团队的作用,从普适性角度再进行细化。
张冲总裁从企业自身出发,表示企业更看重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法律顾问要找对企业的痛点和需求,工作要有主动性,如此才能得到企业的信任。
肖冰教授认为导则的制定应当遵从问题导向原则,律协作为一个行业组织要体现律协的服务功能。肖教授认为,服务导则既要有全国律师行业的共性,也要有个性,要通过有效的调研数据让每一条内容都能具有针对性。她希望服务导则展现出南京市律师行业定位和水准,要把好的经验传递给其它地区。
席超副会长肯定了本导则的制定,同时结合律师惩戒方面的合规经验,认为可在导则中增加明确禁止低价竞争的描述,在具体条文修改中亦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韩震龙处长提出在定位清楚《服务导则草案》的制定目的基础上,应增加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参考适用性。
此次研讨会中,各专家对《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导则》(草案)制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草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在本次会议后,法顾委将继续推进《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导则》(草案)的修改工作,使该导则能够尽快落地实施,解决我市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乱象,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