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宁律秘通【2020】133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下发的《关于举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四期)活动》转发给你们。请各位律师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四期)活动》的通知,通知的网页下方,用律师会员帐号登录后上传《“江苏省律师协会“星火燎原计划”之青训营(第四期)报名表》报名。
联 系 人:申燕,联系电话:025-68727951。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下午15:00。
附件:《关于举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四期)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9月3日
苏律协发〔2020〕12号
关于举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四期)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
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2020年度工作项目方案》安排,经研究,省律协定于9月中旬开展“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四期)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江苏省律师协会;
承办:江苏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3日—18日。9月13日(星期日)16:00前报到,18日(星期五)上午活动结束、返程。
地点: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
三、参训资格、参训人数
(一)参训资格
参训人员系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且执业3年以上(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执业证)的律所合伙人律师。
(二)参训人数
1.参训总人数为60人。
根据各地推荐择优确定参训人员。为了体现优中选优,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按照分配名额的2倍人数将参训候选人员名单推荐至组委会,最终参训名单由组委会确定。
2.名额分配:
南京13名;苏州8名;徐州、无锡、常州各5名;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各3名。
四、培训课程
包括:早间微论坛、专题讲座、民法典小剧场、拓展训练、业务分享沙龙、往期省青训营学员代表交流会、模拟法庭、辩论赛、文艺汇演等。
五、其它事项
(一)参训名单公布后的学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在9月7日之前向所在设区市律协报告,并向省律协秘书处书面请假,由原申报名单中的侯补人员进行替换。
未经请假不参加训练营活动或者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拟参加省律协活动的资格。
(二)参训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将录入江苏青年律师千人领军人才库,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将为其建立学籍档案,记录本次学习过程及今后成长历程。
(三)参训学员自行提前安排核酸检测,报到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核酸检测报告。
(四)培训费用由省律协承担;往返交通费、核酸检测费用学员自行承担。
(五)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于9月3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及报名表统一报送至组委会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何云飞
电 话:18066165158
附件:
1、《江苏省律协“星火燎原计划”之青训营(第四期)候选参训人员汇总表》
2、《江苏省律协“星火燎原计划”之青训营(第四期)报名表》
江苏省律师协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江苏省律师协会 “星火燎原计划”之青训营(第四期)候选参训人员汇总表
律师协会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江苏省律师协会“星火燎原计划”之青训营(第四期)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2寸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
职 称 |
|
|||
政治面貌 |
|
执业证书取得时间 |
|
|||||
律师事务所及职务 |
|
是否是律所合伙人 |
|
|||||
通讯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
|||||
个 人 简 历 |
|
|||||||
主 要 成 果 业 绩 |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设区市 律师协会意见 |
|
填表说明:
1、“个人简历”一栏,仅填写大学(含大学)以来的经历;
2、“主要成果业绩”一栏,填写发表的论文、专业文章等,以及承办过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