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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选树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05    阅读:803次

宁律秘通【202287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中的积极作用,总结提炼全省各市打造律师公益服务品牌的经验做法,以品牌建设推动全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组织、引导、支持全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全省集中打造推出一批老百姓记得住、叫得响、信得过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形成公益服务品牌矩阵,带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特色化,更好地促进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

二、品牌选树范围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范围主要包括:

1. 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或特定行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

2.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

3. 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或者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等公益法律服务的;

4. 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律师,参与法律扶贫等公益法律服务的;

5. 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

6. 创造性地参与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或在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案事件中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

7.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

8. 从事其他形式公益法律服务的。

参与选树的品牌类型可以是上述单一领域的类型,也可以是上述多种领域的综合体。

三、选树标准

1. 公益特征彰显。品牌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序良俗,着力于提供社会所需、实效明显的公益产品和服务,能够补充、完善社会服务领域的缺失和不足,具有时代性、代表性,服务对象评价良好。

2. 品牌效应突出。注重加强品牌运作管理,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在相关服务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具有明确的名称、能标志化地凝练概括产品或服务的内涵及本质特征,具有相应的标识系统,易于识别宣传推广。

3. 体现行业特色。品牌能够集中反映律师公益服务等核心内容,突出体现品牌的业务领域、服务事项、工作理念、文化内涵等要素,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4. 发展基础较好。参评的品牌已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营和积累,体现专业性、公益性、稳定性等特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稳定的服务对象,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赞誉,发展前景和预期良好。

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中午12时前。

申报方式:请申报集体或个人将《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推荐表》发送至市律协指定邮箱njlx68567885@163.com(推荐表无需扫描或打印,只接收word版本的电子件。)

附件:江苏省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推荐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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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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