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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培养试点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阅读:799次

宁律秘通【2023】150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江苏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总结提炼科学有效的优秀青年律师培养机制,省律师协会决定近期在全省遴选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培养试点基地。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遴选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培养试点基地的通知》要求,南京市律师协会应推荐不超过8家律师事务所参加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参加推荐。

二、推荐方式

1.本次推荐活动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牵头组织,由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执行落实;

2.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申报;

3.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参照评审表进行打分,并根据律所规模情况和拟推荐名额将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申报单位列为建议名单,报会长办公会审核确定;

4.评审委员会严格遵循回避原则,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评审委员不参与该申报单位的打分。

三、推荐名额分配

市律师协会将根据全市律师事务所规模情况均衡推荐:

1.全市100人以上的规模所现共有18家,拟从中推荐4家;

2.全市50-100人的大所现共有21家,拟从中推荐2家;

3.全市50人以下的中小所现共有508家,拟从中推荐2家。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拟申报参加试点基地推荐的律师事务所于9月14日前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一份),市律师协会组织评审后于9月20日前将推荐单位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律师协会。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2:00前。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3.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培养试点基地评审表

 

 

2023年9月11日

 

(联系人:谷佳新,联系电话:025-6856788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1-3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培养试点基地


  •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培养试点基地》仅对“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3-09-11 00:00:00 至 2023-09-14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