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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法护未宁,助力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的通知
日期:2024-09-10    阅读:1,073次

宁律秘通2024231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提高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办案水平,规范相关法律服务行为,市律协拟10月召“法护未宁,助力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分享交流会。现面向我市律师征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二、投稿要求

1.案例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正确的大众认知,不违背社会伦理,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2.案例应具有典型性或者社会影响力,对办理同类案件或者维护权益重点难点问题有指导借鉴意义。

3.有关判决书、公诉书、代理词或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以及维权过程中,应体现儿童优先、保护隐私原则(参评材料中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应当注意保护)。

4.案例经办人应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思路清晰,有效运用法律政策,主动收集证据材料,对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作用明显。

5.送审案例材料应符合通知要求或有原创性和时效性。本次参选案例原则上为近五年来办理且在提交参选时已经结案的,确因案情复杂的特殊案件,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参评时已经审结案例。

6.案例形式不拘于案件性质。鼓励一人参报多个案例,并在提交时注明。同一案件二人或以上参与办理的,可共同申报。单独申报的,应征得合办人同意。

7.参评提交时应注明是否首次发表,是否同意在入选后公开发表。如在其他渠道已经发表和参与有关活动的,应明确是否存在特别授权情形;如已经发表的,可将发表渠道、褒奖情况注明或提供证明。

8.报送案例格式应包含:案情简介,问题及法律分析,办案过程及典型意义。案例材料应文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

三、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930

2.案例以PDF格式提交,如需增加视频等形式报导案件背景或办理情况的,可一并提交(如视频容量较大,可在发送文件时注明其他提取方式)参评律师需按参评律师信息表(详见附件)要求,将个人信息一并提交。

3.请将案例和参评律师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73164997@qq.com

 

附件:参评律师信息表

 

 

2024910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 参评律师信息表


  • 责任编辑:宗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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