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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被告人甲以虚假的身份证明到某单位应聘司机,进厂后即利用外出送货的机会将车开走,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用同样手法作案7次。
在不考虑刑事责任能力和涉案金额情况下,请分别从三阶层和四要件两种理论分析被告人甲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并以此论述两种理论在实务中的差异。
从三阶层和四要件分析被告人甲是否够罪
及两种理论在实务中的差异
一、案情概述
被告人甲以虚假的身份证明到某单位应聘司机,入职后利用外出送货的机会将车辆开走,非法占为己有,且用同样手法连续作案7次。在不考虑刑事责任能力和涉案金额的情况下,需分别从三阶层和四要件两种理论分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并论述两种理论在实务中的差异。
二、三阶层理论分析
(一) 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
构成要件符合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本案中,需判断甲的行为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客观上:被告人甲虽然以虚假的身份证明应聘司机职位,但其一旦被单位聘用并实际担任司机工作,即与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利用外出送货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车辆开走并非法占为己有。
主观上:甲以虚假身份证明应聘并连续7次实施相同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直接故意。
因此,甲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
(二) 违法性判断
违法性是指行为违反法律规范,在通常情况下,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就具有违法性,但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除外。
甲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应聘司机职位,入职后利用职务便利将车辆开走并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需要判断的是,甲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违法阻却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被害人承诺等。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甲的行为存在上述违法阻却事由,甲的行为纯粹是为了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而实施的侵害行为。因此,甲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有责性判断
有责性是指能够就符合构成要件且违法的行为对行为人进行非难和谴责。判断有责性主要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期待可能性。
甲使用了虚假身份证明应聘,但题目明确要求"不考虑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无需讨论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从期待可能性来看,甲以虚假身份证明应聘,表明其在入职时就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主观故意。甲利用职务便利将车辆开走并非法占为己有,并且连续7次实施相同行为,进一步证明其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甲的行为具有有责性。
结论:
基于三阶层理论的递进式判断,甲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具有违法性,且具有有责性,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四要件理论分析
(一)犯罪主体分析
犯罪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
甲虽然使用了虚假身份证明应聘司机职位(入职手续存在瑕疵),但但实际劳动关系成立使其具备单位人员身份。根据职务侵占罪的规定,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不要求必须是合法入职或具有真实身份的人员。因此,甲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二)犯罪主观方面分析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甲以虚假身份证明应聘,表明其在入职时就具有非法目的。甲利用外出送货的机会将车辆开走并非法占为己有,连续7次实施相同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仍然积极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符合直接故意的主观特征。
(三)犯罪客体分析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甲的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是职务侵占罪所保护的客体。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车辆开走并非法占为己有,直接侵害了单位对车辆的所有权,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客体要件。
(四)犯罪客观方面分析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等要素。
甲的行为表现为利用利用担任司机的职务便利,在外出送货时将车辆开走并非法占为己有,结果是将本单位的车辆非法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甲的行为与单位车辆被非法占有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结论:
基于四要件理论的分析,甲的行为同时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
四、两种理论在实务中的差异
(一)判断顺序与逻辑结构不同
三阶层理论采用递进式的逻辑结构,判断顺序是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这种递进式结构要求必须按照顺序依次判断,前一个要件不满足,就无需继续判断后面的要件。四要件理论采用平面耦合式结构,四个要件是并列关系,需要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四要件理论没有严格的判断顺序要求,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主观判断先于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对犯罪构成要素的分解与归类不同
三阶层理论将犯罪构成要素分解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层次。其中,构成要件符合性主要包括客观要素,如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违法性主要考虑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有责性则关注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和主观过错。四要件理论将犯罪构成要素分解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四个部分。这种分解方式将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混合在一起,没有明确的层次划分。
(三)对违法性判断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阶层理论将违法性作为独立的判断层次,在构成要件符合性之后进行判断。在判断违法性时,主要考虑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四要件理论没有将违法性作为独立的判断层次,而是将排除犯罪的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放在犯罪构成理论之外单独处理。
(四)对责任要素的理解与定位不同
三阶层理论中的有责性主要关注行为人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和主观过错。在有责性判断中,不仅考虑故意和过失等主观要素,还考虑违法性认识和期待可能性等因素。四要件理论中的主观方面主要关注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目的和主观罪过等要素。四要件理论较少考虑违法性认识和期待可能性等因素。
(五)出罪机制不同
三阶层理论具有明确的出罪机制,在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任何一个层次不满足,都可以得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这种多层次的出罪机制有助于避免冤假错案。四要件理论的出罪机制相对模糊,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但在实践中对于如何排除犯罪的成立缺乏明确的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两种理论各有优缺点。三阶层理论逻辑性更强,体系更为严密,有助于提高司法判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四要件理论相对直观简单,易于理解和掌握,更符合我国司法人员的思维习惯。在实际应用中,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司法人员的思维习惯,合理选择适用不同的理论框架,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沙沛坤,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专业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案件代理。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