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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递┃南京、北京朝阳区两地律协签署发展合作战略框架协议
日期:2019-11-18    阅读:1,976次


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开创新时代律师工作新局面,促进律师行业共同繁荣发展,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经沟通协商,决定建立友好关系,缔结友好协会。

11月18日上午,南京市与北京市朝阳区律协缔结友好协会签署仪式在南京市律协报告厅正式举行。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朝阳区律协会长杨光,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律协会长贾政和,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朝阳区律协副会长刘晓明,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南京市律协秘书长蔺瑸,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南京市律协副会长万永松,南京市律协副会长钱智,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南京市律师行业妇联主席、南京市律协副会长陈扬,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南京市律协副会长刘伟、周连勇等出席活动。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朝阳区律协会长杨光致辞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律协会长贾政和致辞

签约仪式由南京市律协秘书长蔺瑸主持。南京市律协会长贾政和、北京市朝阳区律协会长杨光分别致辞。南京市律协副秘书长杨博炜宣读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南京市律协会长贾政和、北京市朝阳区律协会长杨光在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副会长刘晓明、南京市律协副会长万永松、钱智、陈扬、刘伟、周连勇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朝阳区律协会长杨光与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律协会长贾政和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交换礼品

随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负责人高树林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副会长、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明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源律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超律师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侧重点总结提炼和分享了适合本所发展的创新之举。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指出,两地律协友好关系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整个律师业互通、互融、互促、互进、互帮、互助。 他对两地今后的律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互学共建,共同做好律师队伍、律所和律师行业建设; 二是互通共创,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共创律师业品牌; 三是互帮共赢,共同促进律师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南京市律协、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发展、共同提升”的原则,建立互访、工作交流、信息交流及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信息通报和联动机制,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并积极开展协会牵手、文化交流、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共同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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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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