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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商事仲裁进律所第三期培训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6-26    阅读:1,461次

宁律秘通【2024】160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仲裁法律制度中的独特优势,提升律师参与商事仲裁的深度和广度,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与南京市律师协会于近期共同举办“商事仲裁进律所第三期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30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05栋)

二、培训主题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指引;

2.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在中国的现状;

3.依据《纽约公约》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情形;

4.排除适用《纽约公约》的情形;

5.程序上驳回申请。

三、讲师介绍

刘彦博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协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与外事工作专委会秘书。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线上参加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6:00

线下培训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加线下培训的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通知公告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商事仲裁进律所第三期培训活动”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基础信息完成报名,线下培训限额30人,先报先得。

2、线上参加方式:为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提高知晓率,本次活动线上同步直播,欢迎全市律师和实习人员参加。请有意向参加本次线上培训的南京市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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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谷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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