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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秀法治案例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阅读:266次

宁律秘通〔2025〕310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律师合作交流互鉴,省律师协会决定征集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秀法治案例,市律协将配合省律协面向全市律师开展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周一)17:00前。

二、征集专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长三角跨区域的民商、知识产权、竞争与反垄断、行政法、公平性审查、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破产并购与重组、海事海商、医疗卫生与健康、环境与资源、保险、涉外及其他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关领域的案件。

三、案例要求

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审结生效的长三角区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争议解决类案例或非争议解决类案例(每个案例仅限申报一个专业领域,不得一案多投)。

(一)案例类别

1.争议解决类案例。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载明的生效时间为准(文书载明时间早于2020年10月1日,但生效时间在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可附生效证明文件参评);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以事务办结时间为准。

(二)案例标准

1.影响力:在长三角区域或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积极社会效果,引发广泛关注;

2.专业性:律师在案件/项目中展现较高专业水平,对案件/项目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对案例所属专业领域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示范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便于律师同行学习参考并运用,有助于提升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和专业竞争力;

4.新颖性:律师在代理/办理过程中涉及新问题、新矛盾,采用创新性方法、技巧,或反映新型纠纷/项目类型,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或正确运用法理填补法律空白。

、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须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多名律师共同办理的案件,除申报人以外,其余承办律师均须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执业律师,且原则上申报人总共不超过3人。所有申报人须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于2025年11月24日(周一)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njlxbj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律所+长三角优秀案例申报”;

(二)评审程序

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联合开展集中评审评议,产生各典型案例名单。名单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正式发布。本次征集活动,将编制《律师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秀法治案例》电子书,并为典型案例颁发证书,依托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平台推介;视案例征集和评选情况,委托专业出版机构将精选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出版,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推广活动。

、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表(PDF+WORD版,见附件1

1.须申报人签名,律所盖章;

2.若为联合申报,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均须为长三角三省一市执业律师,超过3人的应附《委托代理合同》等书面材料(加盖律所公章),明确工作分工、贡献度及申报理由,且每位申报人须在申报表及承诺文件上签名,未签名视为不同意申报。

(二)分析报告(PDF+WORD版)

争议解决类、非争议解决类案例分析报告为不同格式模板(见附件2、附件3),须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撰写。

(三)证明材料(PDF版)

1.争议解决类案例(合并PDF提交)

1)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2)工作成果文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3)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媒体报道、表彰文件等);

4)曾入选各级律协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佐证材料(如有)。

(注:案件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无需提交)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合并PDF提交)

1)法律服务合同相关页或项目立项文件、背景说明材料(如交易架构图、合规风险清单);

2)专业成果资料(如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报告〈突出项目复杂性、法律方案创造性、风险防控效果及商业价值等关键页〉交易合同/制度文本/创新条款节选);

3)项目验收文件/客户确认函;

4)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等;

5)曾入选各级律协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佐证材料(如有)。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进行脱敏处理,删除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同时尽可能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2.委托方另有保密或脱敏要求的,申报人应确保不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特别说明;

3.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字数要求,观点明确、论证严谨、逻辑清晰、文笔精练,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借鉴价值。

(注: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不予纳入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报送程序

1.律师按要求准备申报表、分析报告、证明材料并提交给律所。

2.各律所审查推荐。

1)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律师执业注册地、2020年10月1日至今无处罚处分记录);

2)申报案例是否符合“三、案例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符合格式规范。

3.以律所为单位,统一将审查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律协。

、其他事项

1.申报案例应当真实,申报人必须确保享有相关知识产权并符合法定、约定的保密要求,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申报人应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冒用、盗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收回已发荣誉证书,并在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

2.入选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的,申报人应按要求积极参加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组织举办的巡回培训会,宣讲相应典型案例。

 

附件: 1.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申报表

       2.分析报告(争议解决类)

       3.分析报告(非争议解决类)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11月6日

(联系人:巢戌初,联系方式:025-68567885)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1.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申报表+承诺书
  • 2、 附件2+附件3


  • 责任编辑:巢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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