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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9】124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7月10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9年第七批申请的29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6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7月22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9年度第七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7月16日
2019年第六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魏雅雯 |
恒山 |
补材料 |
1.彭前惠案、凯迪斯案、任远梦案卷中首谈笔录均未注明“实习律师”;2.五本卷均缺结案报告。 |
2 |
徐乔 |
信棠 |
补材料 |
五本卷均缺收案报告,需补充。 |
3 |
张衍 |
蔚蓝 |
补材料 |
五本卷中首谈笔录、接待笔录、谈话笔录均未注明“实习律师”。 |
4 |
赵丽萍 |
东卫 |
补材料 |
1.(2019)苏1183民初1716号及(2018)苏民申1170号卷宗中律师接案谈话笔录均未注明“实习律师;2.五本卷均缺结案报告,需补充。 |
5 |
孙馨 |
东恒 |
补材料 |
1.(2019)东宁民字第0156号卷中委托代理合同及首谈笔录均未注明“实习律师”;2.(2018)东宁民字第0753号卷中首谈笔录未注明“实习律师”。 |
6 |
吴贝 |
东银 |
不合格 |
与指导老师共同代理案件仅一件,未达到规定件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