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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议律师事务所共享文体活动场所的通知
日期:2025-05-14    阅读:140次

宁律秘通2025114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增强行业凝聚力,提升律师身心健康水平,构建一个更加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律师行业生态环境,南京市律师协会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出共享文体活动场所的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目的

为构建一个更加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律师行业生态环境,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面向我市全体会员开放所内自带的文体场所或律所长租的文体场地,实现资源共享,让全体律师受益。通过共享文体活动场所,我们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还能有效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合作。这一倡议不仅能够丰富律师的业余生活,还能增强行业内部的凝聚力,营造更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同时,这也是我们展现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重要契机。

  二、场地类型

可共享场地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身、舞蹈、武术等场地。

三、场所要求

1.安全性:场地需无安全隐患,地面平整,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2.适用性:根据活动类型,场地需具备相应的适用性,如体育活动场地需适合运动,文化艺术活动场地需环境安静、整洁,采光良好。

3.便利性:场地位置应尽量便利,周边交通发达,公共交通线路覆盖,或有充足的停车位,便于律师参与活动。

共享责任承诺:各律所需承诺在特定时间段内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并保障活动期间场地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四、截止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531截止。

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与共享活动场所的律师事务所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写并提交。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514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方式:025-6856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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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宗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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