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要闻
时速递┃全省首创!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推出执行调查令制度
日期:2017-07-25    阅读:1,465次
2017-07-25  南京律协

7月25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执行调查令制度启用。市律协副会长贾政和、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丁勇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陈宣东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会上发布了《关于执行实施案件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根据执行调查令制度,今后的执行案件中,执行律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并持令合法调查被执行人户籍、财产、债权等相关情况。该制度是南京法院在全省首创,将有利于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实现诉讼资源化配置。

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宣东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此项制度设计过程中,各部门也充分权衡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律师调查权的关系,强调申请调查令调查财产线索必须与案件执行密切相关,获得的相关信息只能用于当案执行,不得对外扩散或用于其他目的,否则相关律师将要承担一定纪律和法律责任。

据悉,为解决律师反映的调查权行使难问题,市律协自今年5月始组织律师召开律师调查权专项研讨会,并成立专项小组,就该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与市法院、市司法局进行沟通联系,共同制定了《关于执行实施案件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就该文件内容组织书面征求意见,将律师的优秀建议纳入规定中进行完善,于今天上午发布实施。该《规定》进一步落实与完善了南京律师调查权制度,提升了南京地区的执行工作环境和律师执业环境,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再上新台阶。

相关链接:

《时速递┃市律协着力解决律师调查权问题》

《时速递┃市司法局、市律协与市中院就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进行座谈交流》

《关于执行实施案件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投稿邮箱:njslsxh@163.com

联系电话:025-68567890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黄晓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