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2024年9月12日,由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共同主办,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京泰和泰”)、上海明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商事仲裁进律所”系列培训活动第六期培训在南京泰和泰会议室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成功举办。
市律协跨境投资合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圆圆,市律协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席圣超,市律协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调委”)副主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陈喆,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案件承办二部秘书王玉子应邀作主题分享及交流。
市律协仲调委主任朱军,市律协刑民交叉委员会主任、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吾采灵,上海明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王健,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和发展部立案秘书袁诗吟出席活动。全市各律所律师、实习律师以及对仲裁感兴趣的法律从业人员等现场及线上参会。
本次培训活动由市律协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顾宸菲主持。在欢迎致辞环节,吾采灵主任对主讲人、嘉宾以及本次活动的所有参会者表示热烈欢迎及衷心感谢。她介绍了南京泰和泰及其在仲裁业务领域的关注和投入,并邀请大家会后继续参观与交流。
在专题培训环节,李圆圆律师作《内地与香港商事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主题分享。她指出,随着两地商业往来的日益频繁,商事仲裁的重要性愈加凸显。李律师首先介绍了两地认可与执行的法律体系。其后,她从两地认可与执行的程序及典型案例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特别是,李律师分享并详细分析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布的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典型案例,加深了参会者对两地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机制的理解。
席圣超副主任作《港澳两地商事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浅析》主题分享。他指出,随着经济一体化加深,商事仲裁在跨境纠纷的处理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席副主任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程序与流程、实践案例三个方面做了详细阐述,并介绍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在仲裁裁决互认执行方面的历史演变及当前安排,讨论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的受理时间限制、不予执行的情况及救济途径等。
随后,陈喆副主任就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的代理同参会者进行了交流。她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介绍了境内外仲裁在程序规则、适用法律、庭审流程、时长等方面的差异,强调了境外仲裁的复杂性及其对律师的高要求,并鼓励青年律师积极面对境外仲裁的挑战,加强学习,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王玉子秘书就《律师代理商事仲裁案件的几点注意事项》进行了主题分享。他概述了仲裁的六大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快捷性和国际性,并结合其在仲裁委的工作经验,从其角度就律师在代理商事仲裁案件时需关注的方面作了分享,包括仲裁资料的份数要求、仲裁员的选择与指定、仲裁程序的高效推进、代理意见的提交,以及在争议解决条款上的策略考虑等。最后,王秘书强调了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对于维护客户利益的重要性,并希望业界能更多地信任和选择南京仲裁委员会。
互动交流环节中,现场参会人员围绕本期主题与嘉宾们就仲裁中对律师费请求的认定,以及内地生效判决在香港申请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最后,市律协仲调委主任朱军对本次活动做了总结致辞。他感谢各位主讲人从不同角度向参会者作了全面且专业的分享,并结合自己参与仲裁工作的经历,鼓励法律从业者持续学习,拓宽专业视野,对仲裁保持关注、积极参与、加深理解、提升服务,以应对日益增加的仲裁需求。
本次“商事仲裁进律所”第六期培训活动结束后,参会者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加深了其对内地与香港、澳门在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方面理解,也为今后的仲裁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持。据悉,“商事仲裁进律所”的第七期培训活动即将推出,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