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
继承先烈遗志,尊崇宪法权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12月4日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纪念碑广场上,400名新执业律师和200名公检法司新入职人员,身着职业装,郑重举起右手,向宪法庄严宣誓,向革命先烈庄严承诺。
为积极响应江苏省司法厅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于12月4日组织全市400名新执业律师,参加了由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共同举办的“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现场宣誓签名活动。全省公检法司系统的新入职公务员、南京市新入职律师共600余人参加了活动。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杨志纯,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红养,市法宣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市律师协会监事长谢满林、副会长钱智、秘书长蔺瑸等出席宣誓活动。
宣誓活动上,600名法官、检察官、警察和新执业律师,在雨花烈士骆何民侄孙、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教授焦铨的带领下,身着正装,郑重举起右手,向宪法庄严宣誓,向革命先烈庄严承诺。随后,刚刚当选的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汪晨向全省公民发出“让我们行动起来,牢记公民责任,继承先烈遗志,崇尚宪法权威,共筑共享法治江苏,为使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而努力奋斗!”的倡议,把现场活动推向高潮。
宣誓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杨志纯向参加宣誓人员代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图书《雨花魂》。
市法宣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出席宣誓活动并监誓
雨花烈士骆何民侄孙、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教授焦铨领誓
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汪晨宣读倡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杨志纯向参加宣誓人员代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图书《雨花魂》
宣誓人员现场签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为“两聚一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保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统一部署,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共同举办了“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现场宣誓签名活动。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祥与市律协监事长谢满林、副会长钱智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
律师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法》要求律师履行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在推进“四个全面”的进程中,律师行业任重道远,大有作为。青年律师工作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南京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全市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按照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和“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律师队伍尤其是新入职律师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取得了突出成就。
一是加强实习律师队伍管理,严把律师“入口关”。一方面加强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自主研发了电脑随机抽题防作弊考试系统并不断更新考试题库,公平公正、依规治考。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实习人员集中培训,采用小班化教学模式,加强对实习人员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训效果,并加强对实习人员律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
二是提高新执业律师整体业务素质,全方位提升南京律师行业的执业水平,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体系,拓宽青年律师继续教育渠道。包括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成立南京律师学院,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菜单式”线上培训、每年举办30余场青年律师业务培训以及各种形式的青年律师沙龙等。
三是搭建多个平台,助力青年律师成长。如对执业未满三年的新入职律师免收个人年度会费,扶持青年律师职业发展;积极组织青年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省律协及市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及交流活动,今年选派了2名优秀青年律师参加省律协组织的赴澳大利亚涉外法律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庆祝建党95周年歌咏大赛、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活动为青年律师发挥优势、施展才干提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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