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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信任,十分努力,崔立鹤律师捍卫当事人权益的诉讼维权之路
日期:2022-12-29    阅读:259次
案件背景: 2015年9月10日,吴女士多方筹集资金向国内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购买商品房一套,准备用于女儿结婚。但在装潢时却发现该商品房承重墙竟然存在倾斜的情况,无法装修居住。 吴女士与房地产企业沟通数十次无果后又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投诉,在质监部门已发函要求房地产企业维修整改的情况下,该企业仍然坚称房屋没有质量问题,承重墙不垂直直接用水泥上下抹平即可。 吴女士对该房地产企业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非常不满,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艰难的维权之路,诉讼风险谁敢承担?

       该企业系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对所在地质监部门的要求和协调意见只是敷衍了事,根本不予理睬,仍然坚持“用水泥上下抹平”的处理方案。因此,发现问题后的五年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得重新租房给孩子结婚。在质监部门的建议下,吴女士向当地律师咨询,试图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经过多方咨询后,吴女士大失所望,其咨询的律师大多认为:吴女士所购商品房位于29层(该幢楼共30层),该楼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吴女士作为原告负有证明案涉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举证责任,而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经过司法鉴定,如果要鉴定可能需要对整幢楼房进行鉴定,鉴定费用非常巨大,但目前仅有垂直度超标的问题,鉴定的结果是无法预料的,官司不但败诉风险极大,同时巨额鉴定费也有可能由吴女士承担,律师都不愿意接受委托。


巧妙的诉讼之策,化险为夷终获胜利!
       后吴女士经人介绍联盛律师事务所,且找到了在房地产和建筑工程领域比较专业的联盛律师崔立鹤,请求崔立鹤律师帮助维权。尽管该案比较棘手,但出于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崔律师接受了委托,通过调查走访,从委托人提供的数百张资料中找到了一份最有价值的材料,即质监部门发给房地产企业的一张整改通知书。

       崔律师认为,本案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有初步证据的,质监部门系案涉房屋质量的有权监督部门,其已经作出了处理意见,吴女士对政府部门的信赖利益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如果房地产企业承认质监部门的整改意见,那就要按照该意见整改到位,如果不承认整改意见,那就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意见来抗辩质监部门的整改意见,未来该案如需要鉴定,无论鉴定结果如何,也都应当由房地产企业申请鉴定或承担鉴定费用。

       崔律师的意见得到联盛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家的研究认可,据此,崔律师改变一般商品房质量纠纷的常规诉讼办法,巧妙设计诉讼请求及诉讼策略,帮助吴女士以要求被告按照质监部门整改意见进行维修并赔偿作为主要诉请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通过十多次的庭审,长达两年的庭中和庭后的无数次较量,法院最终接受了我方的全部观点,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数次鉴定的鉴定费用也全部由被告承担。

       目前房地产企业已将判决确定的金额全部支付给了吴女士,7年来,吴女士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2022年12月9日,南通市吴女士向联盛律师事务所崔立鹤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吴女士表示:“感谢崔立鹤律师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凭借专业能力和责任心克服重重困难,替我解决了困扰全家7年的烦恼,最终为我挽回了全部损失!”。

       “敢与知名企业比高低,勇为寻常百姓争曲直”,锦旗上金灿灿的这两句话,正是崔立鹤律师这两年来办理吴女士案的工作写照,崔律师做事一贯认真负责,秉承“一份信任,十分努力”的办案风格,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这是她今年收到的第三面锦旗。

背景资料链接


       崔立鹤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16年就职于联盛律师事务所,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共党员,曾为《东方卫报》“美好生活˙律师相伴”栏目公益律师团成员,现为南京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库成员,南京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普法公益讲师,江苏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讲团成员。

       自执业以来,崔立鹤律师处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案件,善于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化解纠纷争议。在非诉业务方面,近年来,先后为多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提供法律指导,参与处理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十多起,在破产清算以及企业重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诉讼业务方面,其代理过多起涉及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权纠纷、公司有关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对公司运营、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法律规定有专门的研究,曾在《法制与社会》、《江苏法制报》等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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