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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律协PPP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日期:2018-09-28    阅读:2,737次

宁律秘通【2018174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律师人才库建设工作,根据省律协《江苏省律师协会专业律师人才库建设暂行办法》要求,市律协将组织律所、律师推荐、自荐申报全省PPP专业律师人才库,请区工作站、律所认真组织推荐、自荐律师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PPP律师人才库律师遴选标准

“江苏省PPP律师人才”实行各级律协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原则,由遴选委员会审核确定。“人才”必须满足本标准中的通用必备条件与专业遴选标准。

(一)通用必备条件:

江苏省PPP律师人才库的遴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南京市注册执业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的律师;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声誉良好;

3、执业满五年并且未因律师执业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具有五年以上建设工程、财务、投融资法律服务专业的执业经历;

5、在PPP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符合所列的专业遴选标准;

(二)专业遴选标准:

1、具备法律、工程、财务、金融专业必备的教育背景或知识水准,对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经省律协律师人才遴选委员会审核确认,可认定为具备PPP律师人才必备的教育背景或知识水准:

1)入选财政部PPP专家库的;

2)入选各省PPP专家库的;

3)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师、税务师、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

4)出版过PPP专业书籍的;

5)担任政府或财政部门PPP专项顾问5个以上的;

6)在PPP专业刊物或公众号等发表有关PPP的原创文章5篇以上的;

7)参与过5起以上PPP专业咨询服务,包括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的编制、审核、谈判等专业服务的;

8)具备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建设工程公司等五年以上业务工作经验的。

2、PPP法律服务从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遴选对象在PPP专业服务领域应具有四年以上的专业执业经验,最近四年内独立或作为团队负责人办理过5个以上PPP项目。

(三)推荐自荐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word版

2、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3、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PPP法律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其中项目卷宗应包括律师聘用合同或类似文件、工作底稿、工作成果文件等(扫描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扫描件)

7、个人陈述(500 字以上 2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专业领域、主要业绩、社会荣誉,对PPP项目法律服务的理解、认识与经验,以及PPP律师服务前景的展望等word版

8、其他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省律协将本着同等条件下党员律师优先的原则,根据遴选标准和暂行办法择优组建PPP律师人才库。

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申报方式

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网页右侧通知公告栏内,找到并打开关于申报省律协PPP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陆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将附件上传由律所行政填写的汇总表一份,每位申报律师的材料单独做成一个压缩包,由律所行政用律所账号统一上传)。

2、截止时间

请于2018930中午14:00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25-68567885

附件:1PPP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

2、《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汇总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928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报名表
  • 2、 律师专业人才库汇总表(律所)


  • 责任编辑:陈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申报省律协PPP律师人才库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事务所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7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9-28 12:00:00 至 2018-09-30 14: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