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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8】174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律师人才库建设工作,根据省律协《江苏省律师协会专业律师人才库建设暂行办法》要求,市律协将组织律所、律师推荐、自荐申报全省PPP专业律师人才库,请各区工作站、律所认真组织推荐、自荐律师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PPP律师人才库律师遴选标准
“江苏省PPP律师人才”实行各级律协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原则,由遴选委员会审核确定。“人才”必须满足本标准中的通用必备条件与专业遴选标准。
(一)通用必备条件:
江苏省PPP律师人才库的遴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南京市注册执业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的律师;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声誉良好;
3、执业满五年并且未因律师执业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具有五年以上建设工程、财务、投融资法律服务专业的执业经历;
5、在PPP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符合所列的专业遴选标准;
(二)专业遴选标准:
1、具备法律、工程、财务、金融专业必备的教育背景或知识水准,对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经省律协律师人才遴选委员会审核确认,可认定为具备PPP律师人才必备的教育背景或知识水准:
(1)入选财政部PPP专家库的;
(2)入选各省PPP专家库的;
(3)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师、税务师、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
(4)出版过PPP专业书籍的;
(5)担任政府或财政部门PPP专项顾问5个以上的;
(6)在PPP专业刊物或公众号等发表有关PPP的原创文章5篇以上的;
(7)参与过5起以上PPP专业咨询服务,包括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的编制、审核、谈判等专业服务的;
(8)具备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建设工程公司等五年以上业务工作经验的。
2、PPP法律服务从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遴选对象在PPP专业服务领域应具有四年以上的专业执业经验,最近四年内独立或作为团队负责人办理过5个以上PPP项目。
(三)推荐(自荐)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word版);
2、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3、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PPP法律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其中项目卷宗应包括律师聘用合同或类似文件、工作底稿、工作成果文件等(扫描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扫描件);
7、个人陈述(500 字以上 2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专业领域、主要业绩、社会荣誉,对PPP项目法律服务的理解、认识与经验,以及PPP律师服务前景的展望等(word版);
8、其他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省律协将本着同等条件下党员律师优先的原则,根据遴选标准和暂行办法择优组建PPP律师人才库。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申报方式
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网页右侧通知公告栏内,找到并打开《关于申报省律协PPP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陆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将附件上传(由律所行政填写的汇总表一份,每位申报律师的材料单独做成一个压缩包,由律所行政用律所账号统一上传)。
2、截止时间
请于2018年9月30日中午14:00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25-68567885。
附件:1、《PPP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
2、《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汇总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