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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十批部分实习人员 需补正书面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7-10-13    阅读:1,494次

关于2017年第十批部分实习人员

需补正书面材料的通知

宁律秘通【2017207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7年10月11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7年第十批申请的36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9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10月20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申燕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7年度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1013


2017年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实习单位

处理意见

存在问题

1

刘叶

江苏冠文所

补材料

申请书等缺少律所主任签字。

2

崔立鹤

江苏冠文所

补材料

申请书等缺少律所主任签字。

3

丁楚潇

北京市中银(南京)所

补材料

缺少结业证书。

4

徐志远

江苏法德永衡所

补材料

五个案件无基础的证据材料。

5

宋晓尘

江苏东恒所

补材料

五个案件指导老师案件不足三个。

6

张宇

江苏舜阳所

补材料

缺少完整的案件材料。

7

蔡华玲

江苏方德所

补材料

非诉项目缺乏如会议记录等,参与的相关资料。

8

刘根森

北京市中银(南京)所

补材料

五个案件无诉状、代理词、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的初稿和正本,无法确认实习人员参与了工作文书的写作和案件情况。

9

田明叶

江苏薛济民所

补材料

1、缺少三个完整的案件材料;

2、指导老师点评未针对具体的案件,均是统一格式的大方向的点评,无法判断实习人员参与案件情况。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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