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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文化与律师事务所管理
作者:李安祥   日期:2007-08-06    阅读:10,707次

      中国律师从恢复到发展,经历了从庸俗到职业化的过程,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开始是以物质利益作为终极的追求,但进入职业化的阶段后,律师不仅有物质追求,而且还有非物质的追求,律师文化就是律师发展到职业化阶段的背景下提出的。当前公认的观点,律师文化是优秀律师和创建品牌事务所的灵魂所在,只有通过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应对市场经济的要求与挑战,促进律师行业的蓬勃发展。 
  时下律师界到处可见许多专家学者及律师同仁关于律师文化内涵、作用意义等方方面面的真知灼见,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在大力倡导律师文化的建设,由此可以看出,律师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笔者认为,我们对律师文化的认识应该是一个过程,开始时是对律师文化内涵的探讨,继而是积极推行律师文化建设,而更为重要的应该是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认识到律师文化不仅是一种现象,更是一种资源和目的,从而上升到对律师文化的管理角度。 
  一、律师文化与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关系 
  不能否认,律师应该是有文化的,律师资格取得前提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而我们这里所谈到的律师文化应该属于人的思想范畴,是基于律师这个特殊的职业而形成的,是全体成员所共同认可的,沿袭现代法律文化精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律师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它决定着律师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标准。这就是说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还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魅力、广博的知识、良好的人文素质,以及用智慧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传统的律师业务使律师很大程度上成为独来独往、独自奋斗的自由职业者,但21世纪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决定了个人服务型的律师越来越难以胜任诸多新型业务领域,单靠部分律师的个人奋斗是远远不够的,这必须是律师事务所整体的、有组织的、自觉的行动。律师是律师文化的创造者与直接受体,拥有什么样的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其运作得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每个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如何将这些才华横溢的律师组织起来,达成律师事务所良性的合作模式,形成自己的团队品牌,对于现代化的律师事务所的建设与发展而言,律师文化的作用不容忽视,可以说,成熟的律师文化对于一个律师事务所意味着是一笔集合了集体智慧的无形资产,是若干个体文化风格与观念有机融合后在质的层面上的飞跃。 
  同时,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团体,作为律师文化的载体对律师能力的成长和完善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优秀的团队,如果能通过一定的文化氛围塑造某种精神,给律师以文化上的认同,这样,律师就能在这个团队里寻找到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通过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管理,将律师紧密结合到一起,给予律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施展抱负,从而实现每个律师的价值。 
  由此可以看出,律师文化不是那种召之即来、来之有用的东西。只有我们在律师事务所管理过程中点滴渗透,然后它才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律师文化建设与律师事务所管理两者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 那么,我们如何来更好的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使之达到共同发展且和谐发展呢?重要的就在于要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中。 
  二、如何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中 
  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要素是律师,管理的基本对象也是律师,律师从事的是高度复杂的脑力劳动,在具体业务上又往往处于分散状态,大都单独办案,要把律师的个体化、分散化行动组合成协调有机的集体行动,单靠规章制度越来越显得乏力,关键在于凝聚力。当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已经有了一整套的规范措施,但就律师文化建设而言,显然还是个薄弱环节,可以很明显的发现,现在有的律所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律师流动频繁,无法吸引优秀人才,个别律师一年换一个所甚至一年换两个所;还有部分律所不在管理体制上下功夫,只靠高提成来吸引律师;也有的律所常年不开会,律师之间一年都互相见不上几面;有的律师只考虑自己的收入,不考虑律所的整体利益……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稳定和发展。我们应该创造一个文化氛围,让每一个律师在这个环境中得以沟通、交流,得以帮助和激励,更得以塑造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共同理念。 
  (一)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行政管理 
  随着现代社会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窗口部门,要接触大量的咨询人和委托人,因此,律师事务所的风貌特别是律师的个人修养都会给社会以及律师事务所带来一定的影响,律师良好的文化素质、高雅的职业气质、精通的法律专业知识都会提高人们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度,大大提高委托代理的成功率。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统一接待来访的文明用语,做到热情负责,并且公开标准统一收费,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给来访者以更高的诚信度。同时,律师事务所还应该经常开展以律师文化建设为内容的各项公益活动及文体娱乐活动,活跃所内气氛,在活动中建立和睦的人际关系,形成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 
  在律师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执行环境下,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中适用一个好的薪酬制度可以起到稳定律师队伍,充分调动律师为事务所做贡献以及保证工作质量的作用。故本所建立了基本工资加业务提成的薪金分配制度,即事务所给律师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本的工资,另一部分则根据合伙人交办、或者自己开拓的业务量来按照一定比例提成。这种制度保证了律师的基本工资,解决了律师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更用心地来研究业务,全心投入案件代理,充分发挥了律师的潜能,提高律师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对规范律师执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提高业务质量无疑是有帮助的;另外,由于提成制度的存在,可以大大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律师在自己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可以为律师事务所创造更多的效益。 
  (二)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人事管理 
  有的人认为律师事务所规模越大越好,律师人数越多越好,然而笔者认为,衡量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不在于规模的大小、律师人员的多寡,关键在于它是否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这就需要一整支管理有序、业务娴熟的律师团队,律师事务所对人才的选拔显得尤为重要,要制定一个较严格的标准,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考核,还应重视律师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以及综合修养等方面的考察,律师不在多,在于精。同时随着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譬如公司法律事务就涉及了诸如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等专业性业务,都不是靠单打独斗能解决的,需要的是团队作战和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显然对律师个人的文化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做好人和工作,既要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搞好案源分配,保证办案质量,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将各自的智力、资源、技能相结合,通过团队来实现共同的愿望。这样一个律师事务所,有着科学的人事管理运作机制,才能使整个事务所的工作井然有序。 
  笔者认为,律师文化是律师的文化素质、法律素养、职业精神和道德修炼的综合体现。律师展现于社会的是富有特色的个体,但在良好的文化氛围里熏陶出来的个体则更具有别具一格的魅力。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只是人员的简单拼凑,各自为政,单打独斗,那么律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改善就无从谈起。律师事务所要实现服务的优质化,必须充分激活每个成员的潜力,团体作战、优势互补。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对律师团队的构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本所在人事管理中将提倡律师的团队合作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事务所建设了案件讨论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合伙人与执业律师共同讨论的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主协办制度,由合伙人与执业律师共同办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律师实现思想上的整合,通过人文管理,使律师对事务所产生文化上的认同。 
  (三)把律师文化建设融于业务管理 
  诚然,当前社会很多律师事务所都存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律师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如何造就律师的社会信用品牌是当前律师执业活动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当事人委托律师所付出的不仅是金钱,更多的是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为此,律师事务所应该把诚信教育作为律师文化建设和律师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思想教育入手,制定监督和惩戒制度,做到有教育、有措施。除了用必要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价值观的引导和激励,去培养律师良好的自我控制意识,强化律师自觉守法守纪的意识。 
  执业多年,笔者发现,在律师业务管理中,建立在团队合作基础上的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立于不败之地的必备条件。笔者结合每位律师的个人特点及市场需求,听取相关律师本人意见后,对团队内律师分别进行专业化分工,在分配案件时秉承专业化原则。安排律师进行相关理论培训及钻研,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在此基础上,本所将每位律师的专业特长通过南京市电视台《法治现场》、《标点》及相关知名报刊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在相关专业法律领域内为媒体提供法律支持;向客户真诚推介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律师。通过不懈努力,本所律师博得了社会的好评和认同,在取得了业界同行的赞誉,本所相关专业领域律师分别当选为南京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本所律师在纵向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横向加强各专业律师的合作。为实现律师间的知识共享和优势互补,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对内结合律师团队的集体智慧,对外由主办律师与当事人直接沟学通交流。通过这种稳定有序的业务管理,使律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事务所也通过律师的发展创立了自己的品牌,确保了办案质量和社会美誉度。 
  三、通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活动使律师文化发展为律师事务所文化 
  律师文化是律师群体在长期的法律服务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行业文化,而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组成的集合体,通过律师事务所这个团体表现出来的就是律师事务所文化,根据事务所的发展规划与发展阶段,事务所管理现状及人力资源状况等因素,从基本规章制度中的高度抽象和提炼,由此确立的特有的文化,并以此作为事务所发展的精神支持,并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把律所的理念、文化灌输给更多的律师,通过丰富、有效的渠道和载体,形成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氛围,它是若干个体文化风格与观念有机融合后在质的层面上的飞跃,是一系列行政、人事、业务等各方面管理制度的集中表现。 
  律师事业要适应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而不断丰富、更新和升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期,要求律师事务所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接受新生事务,及时捕捉社会发展进步的信息,使得律所文化历久弥新。 
  综上所述,只有将律师文化融入到律师事务所管理中,促使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才能适应时代要求,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占据有利地位,从而实现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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