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为规范区工作站会费使用管理,方便相关区工作站办理报销事务,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报销工作流程如下:
一、支出范围。会费使用应当体现服务会员原则。费用支出应当控制在用于会员的教育培训、考察交流、权益维护和奖励等事项范围内。
二、提前预算。区工作站在举办会议或活动前,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律协秘书处报送书面费用申请。书面申请应列明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各项费用预算明细。
三、预算审核。市律协秘书处在收到区工作站费用申请后,会就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对不合规的费用预算将提出提出更改意见,并2个工作日内,将费用预算申请是否审核通过情况反馈给区工作站。
四、提交凭据。区工作站举办会议或活动之后,应当及时提交以下报销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1)相关发票(发票客户名应为:南京市律师协会);
(2)费用申请报告(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并盖章,并附费用明细);
(3)会议、活动的通知(盖章)。
五、报销回款。第四条所列凭据到齐后,由市律协秘书处综合办经办人,到局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非特殊原因,一般不以现金形式回款。报销手续完毕后,凡单位收款的,由局财务以汇款方式打入收款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收款方为个人的,由局财务将回款打入收款人个人银行卡内。
市律协秘书处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