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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作站费用报销办理流程
日期:2015-11-18    阅读:1,923次

规范区工作站会费使用管理,方便相关区工作站办理报销事务,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报销工作流程如下:

一、支出范围。会费使用应当体现服务会员原则。费用支出应当控制在用于会员的教育培训、考察交流、权益维护和奖励等事项范围内。

二、提前预算。区工作站举办会议或活动前,应提前5个工作日律协秘书处报送书面费用申请。书面申请应列明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各项费用预算明细。

预算审核。律协秘书处收到区工作站费用申请后,就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对不合规的费用预算将提出提出更改意见,并2个工作日内,将费用预算申请是否审核通过情况反馈给区工作站。

四、提交凭据。区工作站举办会议或活动之后,应当及时提交以下报销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1)相关发票(发票客户名应为:南京市律师协会);

(2)费用申请报告(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并盖章,并附费用明细);

(3)会议、活动通知(盖章)

五、报销回款。第四条所列凭据到齐后,由市律协秘书处综合办经办人,到局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非特殊原因,一般不以现金形式回款。报销手续完毕后,凡单位收款的,由局财务以汇款方式打入收款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收款方为个人的,由局财务将回款打入收款人个人银行卡内。

                          市律协秘书处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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