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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三批部分实习人员 需补正书面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8-03-13    阅读:2,314次

宁律秘通【201834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3月12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8年第三批申请的3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名4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3月19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申燕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8年度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313


2018年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实习单位

处理意见

存在问题

1

孙波

江苏东恒所

补材料

补充指导老师的实训材料。

2

潘俊美

江苏通雅所

不合格

法院判决书未注明实习律师,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涉嫌添加和修改。故需提供法院卷宗档案中(授权委托书、出庭函)或法院证明。

3

朱书

江苏金路所

不合格

(2017)苏0115民初16190号委托手续与法院文书未注明实习律师。

4

王蒙

江苏宁通所

不合格

委托手续、法院文书未注明实习律师。无委托代理手续。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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