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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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8】34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3月12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8年第三批申请的3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名4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3月19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申燕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8年度第三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第三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孙波 |
江苏东恒所 |
补材料 |
补充指导老师的实训材料。 |
2 |
潘俊美 |
江苏通雅所 |
不合格 |
法院判决书未注明实习律师,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涉嫌添加和修改。故需提供法院卷宗档案中(授权委托书、出庭函)或法院证明。 |
3 |
朱书 |
江苏金路所 |
不合格 |
(2017)苏0115民初16190号委托手续与法院文书未注明实习律师。 |
4 |
王蒙 |
江苏宁通所 |
不合格 |
委托手续、法院文书未注明实习律师。无委托代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