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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南京涉外律师赴新加坡律所跟班实训” 的通知
日期:2025-09-18    阅读:1,033次

宁律秘通〔2025〕263 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提升南京市律师在商事调解与国际仲裁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探讨涉外争议解决中的新路径、新方法,助力律师更好地应对跨境商事纠纷,南京律协于近期举办“商事调解与国际仲裁实务”专题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时间

90天,初定2025年10月至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训地点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其礼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

三、报名条件

本次实训将选拔 4-6 名涉外律师,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执业5年或以上(2020年9月1

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且涉外业务经验丰富的,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从事涉外业务的青年律师优先;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声誉良好;

3.近五年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专业条件

1.具备优秀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能够作为工作语言工作和交流,提供相当于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0分以上的有效证明等;

2.在涉外投资、贸易、海商海事、争议解决领域有业绩和经验,需提供代表案例;

3.参加过南京市律师协会往届涉外律师培训项目的律师优先;

4.赴新加坡交流培训的费用包含签证费、往返机票费、在境外期间的培训、住宿、交通及餐饮等费用,市律协承担不超过3.5 万元/人,其余费用自行承担,真实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职称、学历、培训等证明材料;

4.语言能力证明文件;

5.办理涉外业务的证明材料,包括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材料,涉外项目法律服务卷宗或详细案例介绍等;

6.其他相关材料。

五、遴选流程

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并于2025年9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上报至南京市律师协会邮箱:njlx597424700@163.com,纸质材料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楼南京市律师协会,收件人:谷佳新,联系电话:17714324778注明赴新加坡跟班实训报名。

 

附件:南京市涉外律师赴新加坡律所跟班实训项目推荐或自荐报名表

 

 

联系人:谷佳新,联系电话:17714324778。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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