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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巧用仲裁+诉讼争议定分又止争”专题分享会的通知
日期:2025-09-24    阅读:2,212次

宁律秘通〔2025〕266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提升我市律师在国内外仲裁领域和民商事诉讼领域的执业水平与核心竞争力,积极回应律师队伍对于知识的渴望和对高水平的培训活动的期待,南京市律师协会拟于近期举办“巧用仲裁+诉讼争议定分又止争”专题分享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7日全天(9:00-12:00,14:00-17:00);

地点:南京市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九楼会议厅。

二、活动安排

分享主题(一):不动产领域争议解决中裁判者与代理人之间的思维碰撞

分享人:李琪,民商法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高级法官,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执行编辑,参与撰写物权法,民间借贷、民诉法司法解释等理解与适用图书,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发表文章多篇。现任贸仲、北仲、深国仲、上仲、南仲等多家机构仲裁员,在担任最高法院审判长或承办人期间承办大量矿业权、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案件。曾获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多篇文书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执笔起草矿业权司法解释(初稿)、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

分享主题(二):新《公司法》框架下的若干争讼焦点问题

分享人: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与证券法。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与劳动关系委员会委员、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职。作为核心咨询专家,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商事立法研究。主要代表作为《现代公司法》、《现代证券法》、《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等。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300余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9249:302025年9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巧用仲裁+诉讼争议定分又止争”专题分享会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开放名额250人,报满为止。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宗雅雯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巧用仲裁+诉讼争议定分又止争”专题分享会》仅对“ 全体专兼职律师,全体公司律师,全体公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50人(还剩8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9-24 09:30:00 至 2025-09-26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