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宁律秘通【2022】15号
各区工作机构,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为督促和激励市律协所属55个两委会主任、副主任履职尽责,科学评价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绩效,依据市律协《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两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述职测评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市八届律协成立两委会主任年度评价领导小组,由陈宣东副局长任组长,贾政和会长、凌盛广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会长办公会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具体负责评价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评价对象
市八届律协25个专门委员会的25名主任、84名副主任和30个专业委员会的30名主任、109名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撰写并提交述职报告(2022年2月14日前完成)。
两委会主任、副主任应当认真梳理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所列内容,如实总结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个人述职报告应当于2022年2月14日(周一)上午12时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综合事务部工作邮箱:njlx979212903@163.com。
依据《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逾期未交的,按不称职处理。
(二)开展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
述职活动由两委会主任负责筹备和召集。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应当邀请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工作对接的副秘书长和监事委员参加。到会人数应当超过本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会议由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主持。
1.主任、副主任分别述职,并研究2021年年度向会长办公会报送的工作项目;
2.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对委员会工作进行工作点评;
3.全体委员对主任、副主任进行分值评价;
4.主任对副主任进行分值评价;
5.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对主任、副主任进行分值评价。
6.会议结束后,在监事委员的监督下对测评表进行密封,之后由市律协副秘书长带回协会,交由秘书处综合事务部整理统计。
各委员会的述职和民主测评会应当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考虑到疫情以及协会保障能力等因素,建议人数在30人以下的委员会会议地点可选在主任或副主任所在的律所进行。人数在30人以上的委员会可选在协会召开,并请提前一周与协会秘书处综合部联系预约会场。
(三)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并确定初评等次。会后,由秘书处将初评结果以书面通知方式通报给两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两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在接到通报结果后,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交书面申诉意见。
(四)秘书处受理申诉并提交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并确定申诉人的终评结果。
(五)秘书处将终评结果向主任、副主任所在的委员会进行通报。
(六)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会长办公会对被评为不称职的两委会主任、副主任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并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附:《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025-6872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