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之家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两委会主任、副主任 年度述职测评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2-07    阅读:1,213次

宁律秘通【202215号

各区工作机构,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为督促和激励市律协所属55个两委会主任、副主任履职尽责,科学评价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绩效,依据市律协《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两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述职测评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市八届律协成立两委会主任年度评价领导小组,由陈宣东副局长任组长,贾政和会长、凌盛广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会长办公会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具体负责评价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评价对象

市八届律协25个专门委员会的25名主任、84名副主任和30个专业委员会的30名主任、109名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撰写并提交述职报告(2022年2月14日前完成)。

两委会主任、副主任应当认真梳理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所列内容,如实总结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个人述职报告应当于2022年2月14日(周一)上午12时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综合事务部工作邮箱:njlx979212903@163.com。

依据《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逾期未交的,按不称职处理。

(二)开展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

述职活动由两委会主任负责筹备和召集。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应当邀请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工作对接的副秘书长和监事委员参加。到会人数应当超过本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会议由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主持。

1.主任、副主任分别述职,并研究2021年年度向会长办公会报送的工作项目;

2.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对委员会工作进行工作点评;

3.全体委员对主任、副主任进行分值评价;

4.主任对副主任进行分值评价;

5.分管会长或联系本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对主任、副主任进行分值评价。

6.会议结束后,在监事委员的监督下对测评表进行密封,之后由市律协副秘书长带回协会,交由秘书处综合事务部整理统计。

各委员会的述职和民主测评会应当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考虑到疫情以及协会保障能力等因素,建议人数在30人以下的委员会会议地点可选在主任或副主任所在的律所进行。人数在30人以上的委员会可选在协会召开,并请提前一周与协会秘书处综合部联系预约会场。

(三)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并确定初评等次。会后,由秘书处将初评结果以书面通知方式通报给两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两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在接到通报结果后,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交书面申诉意见。

(四)秘书处受理申诉并提交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并确定申诉人的终评结果。

(五)秘书处将终评结果向主任、副主任所在的委员会进行通报。

(六)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会长办公会对被评为不称职的两委会主任、副主任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并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附:《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主任评价办法(试行)》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025-6872795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与专门委员会 主任评价办法(试行)


  • 责任编辑:申燕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