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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文娱体育法律专委会调研南京大学艺术学院
日期:2024-03-06    阅读:80次

3月5日上午,南京律师协会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胡一鸣主任一行赴南京大学艺术学院进行座谈交流。南京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石红梅、院长何成洲、学工办主任周素戎、发展与校友办主任范丽甍、毕业班研究生代表张权等参加了接待和座谈会。

石红梅书记对南京市律协文娱体育法律专委会的此次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她从艺术学院的发展历史、组织架构、学科设置、人才培养、学术研究、艺术创作、学术交流、国际化办学以及发展愿景等方面介绍了艺术学院的总体情况,并结合调研提纲提出了艺术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胡一鸣主任介绍了南京律协的组织架构,以及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主要职责和近期活动。他表示,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作为一个相对年轻的委员会,希望加强与南京优秀文化单位的沟通与互动,打通理论与实践的沟通,形成优势互补、资源整合。

艺术学院党委委员、学工办主任周素戎介绍了艺术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她希望后续在就业指导工作与跨学科实践活动方面探索与南京市律协及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的进一步合作。艺术学院发展与校友办公室主任范丽甍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例如校外合作演出、国际研讨会等活动涉及的合同签署及费用问题,并希望南京市律协今后可以通过法律沙龙或讲座的形式对师生进行普法宣传。艺术学院研究生秘书陈昊然介绍了南京大学美育教学的相关工作,并建议开展一些通识类、普及类的法律讲座,加强艺术学院学生的法律意识。艺术学院毕业班研究生代表张权就校内影片放映是否存在侵权等提出了同学关心的法律问题。   

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储鹤然律师表示,纯粹理论化的法律宣传效果有限,最好结合具体艺术实践进行普及,例如演出合同如何签署、怎么开办公司或个人工作室、如何进行艺术品买卖、策展合同的关键条款等。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柯慧律师介绍了自身办理过的案件,针对学校内部影片放映的侵权风险等具体问题,给出了详细的分析和建议。文娱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邓菲律师围绕某同学音乐作品被侵权事件,就音乐作品维权的难点和处置方法进行了解析。    

胡一鸣主任表示本次座谈会沟通愉快、颇有收获,希望后续与艺术学院一起积极推进本次交流的合作意向落地。石红梅书记希望以党建工作和学生活动为载体,在艺术党建、法律专业指导、文艺法律宣讲、艺术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合作共建等方面开展更多的合作交流,期待法律和艺术的结合真正取得实效,不仅增强艺术学院师生的法治意识,也助力江苏的文娱体育法律业务的提升。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人员还有艺术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陈小青、教务员谷胜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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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巢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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