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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递┃市律协召开“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行为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课题”结题论证会
日期:2019-07-19    阅读:1,670次
南京律协   3天前

2019年7月18日下午,“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行为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课题”结题论证会在南京律协会议室召开。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史笔,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刘苏文,市中院研究室主任赵雪雁,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伟,市律协会长贾政和、秘书长蔺瑸,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殷宝如,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主任科员张玮,风险防控课题组组长严青律师、组员周羽正律师、许勇律师、王和平律师、杨博炜律师、钱宙律师等参加会议。

市律协秘书长蔺瑸主持结题论证会

市律协会长贾政和致辞

会议由市律协秘书长蔺瑸主持。会上,市律协会长贾政和首先代表市律协向参会的专家评委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南京律协的基本情况,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以此课题研究为契机,多关心关注南京律师行业发展,多提指导意见,借此机会进一步拓展高校、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在业务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法律共同体,为建设南京地区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同努力。

课题组成员杨博炜律师代表课题组作结题报告

杨博炜律师代表课题组作了“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行为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课题”结题报告。与会专家评委对课题成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就课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专家评委发表课题评审意见

专家评委研究拟定结题评审意见

专家评委对结题评审意见书签字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代表评审组发表结题评审意见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代表评审组发表了结题评审意见:

“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行为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课题”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课题研究方法科学,保证了课题研究结论的正确性;

课题研究报告结构完整,资料收集较为全面,对问题研究比较充分、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

专家组一致认为,课题研究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研究任务,同意结项。

风险防控课题组组长严青律师致辞

风险防控课题组组长严青律师代表课题组向专家评委的指导与支持表示了感谢,并表示课题组将在会后,根据评委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内容。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整体部署,2018 年 2 月 6 日,最高院人民法 院发布《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解释》(法释【2018】1 号)。对于律师协会在行使法律法规授权 的行为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行为时的诉讼地位,该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四款规定: “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司法解释的出台给律师协会今后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法治要求,同时也带了风险和挑战。

鉴于以上情况,南京律协于2018年4月初成立了“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行为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课题组进行课题研究,对律师协会职权的内容、性质、行使程序及行权法律后果进行调研、梳理和分析,研究律师协会面对行政诉讼如何应对、如何在维护行业协会权威与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之间进行平衡,有效识别与防控风险,为律师协会在日常的律师管理与服务中依法行权、规范行权提供有效的建议与对策,以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行业组织自治的有机结合,同时也为其他行业协会及其管理者应对类似挑战提供可供借鉴的范本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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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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