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要闻
第一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第四次集中授课成功举办
日期:2024-11-25    阅读:800次

11月17日下午,南京市律协第一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第四次集中培训活动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行政法委员会主任王和平,立法与行政合规委员会主任王一荀,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方忠宏、陈磊,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车仑,以及全体研修班学员参加活动。

此次培训活动打破了传统专家授课模式,采用学员间互动讨论的创新方式,大家围绕行民交叉法律实务、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纠纷中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义和作用、律师在代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工作特点,以及行政处罚类案件的“罪”与罚等核心主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不仅加深了理论知识的深度理解,还提升了实务操作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陈磊律师就行民交叉法律实务进行了详尽讲解,不仅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还通过自己承办的由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批复引发的刑、民、行交叉案件,分享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与心得。方忠宏律师通过两个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行民交叉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及成功要素,为学员们提供了丰富的实战参考。李跃民律师分享了自己在行民交叉案件中的处理经验,与学员们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与交流。在探讨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纠纷中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时,陈磊律师介绍了司法部联合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发起的《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并详细阐述了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落实措施。黄元雨律师则结合具体案例,就行政复议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适用问题与学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关于律师代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特点,潘祥律师介绍了由王和平、方忠宏、陈磊及他本人等共同执笔的《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草案。伍财民律师则结合实务经验,分享了代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技巧和心得。芮令辉、孙皓、李想、陈俭、秦晓璐等多位律师也踊跃参与讨论,共同深入探讨了律师在代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应扮演的角色与准确定位。在行政处罚案件的“罪”与“罚”议题上,陈磊律师以其经办的销售假药行政处罚案例为切入点,深刻揭示了该议题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激发了学员们的深度思考。陈俭、王一荀律师随后也各自阐述了独到见解,为学员们提供了多元化的思考角度。活动尾声,王和平主任对集中讨论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针对各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与经验分享。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为研修班学员提供了丰富的行政法业务实务经验和理论提升平台,也为培育具备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法领域法律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娟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