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30-17:30
宁律秘通〔2025〕356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深入交流民商业务,启发办案思维,提高民商律师争议化解的综合能力,南京市律师协会将举办“学释用典第九期之《民法典》适用优秀案例分享”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2.地点:六合区阿尔卡迪亚国际酒店一楼雨花厅。
二、活动安排
1.优秀案例分享
(1)主题:《朱某与沈某、北京某公司股权回购合同纠纷》/《冯某与某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主讲人:方雪,南京市律师协会民商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主题:《申请人某混凝土公司与被执行人A建设公司、异议人B建设公司执行监督案》;
主讲人:马天保,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3)主题:《<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五十二条适用争议案例推定银行取得抵押权,开发商阶段性保证责任日预告登记时解除》;
主讲人:王倩,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题:《邵某甲与俞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守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后一方屋檐》;
主讲人:王宝相,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主题:《疑难复杂股权系列纠纷案-项目融资中的非典型对赌》;
主讲人:叶成,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6)主题:《共有房屋无权处分,抵押权人手握生效判决,第三人如何自救》;
主讲人:李然,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交流讨论。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30-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00;
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通知公告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学释用典第九期之《民法典》适用优秀案例分享”交流活动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基础信息完成报名,限额40人,先报先得,报满即止。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