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所】中共南京市委党校聘请圣典所为法律顾问
日期:2015-05-31 阅读:1,273次
2015年5月12日上午,中共南京市委党校聘任法律顾问仪式在市委党校隆重举行。签约仪式由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南京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张岩主持,党校常务副校长、南京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江苏圣典所贾政和主任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委党校教务处、外培处、组织人事处、行政处、政法教研部、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等主要行政部门负责人均出席了签约仪式。
市委党校副校长陈华表示,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确定的时代主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校更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聘请法律顾问,不仅可以在行政方面得到律师的参谋与帮助,同时也具体处理党校涉及的复杂的民事法律事务。当前,根据新形式的要求,党校充分认识到尤其需要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各项行为。陈校长表示:相信双方合作,一定能以合适的工作载体、创新的工作方法将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提高的新局面。
陈华副校长代表市委党校与圣典所贾政和主任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并向贾主任颁发了圣典所的聘书。
圣典所贾政和主任表示,首先,党校领导对四中全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高度认识并落实到行动中来,足以证明党校的工作是紧跟时代步伐并高效执行的。四中全会后,已经有众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与圣典签约。在具体工作中,律师从实践角度提供的专业意见也被采纳,事实证明,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也利于具体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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