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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 互学互鉴,南京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圆满举办
日期:2023-09-25    阅读:7,535次

9月22日下午,南京市政法系统第三期同堂培训班结业仪式在省会议中心举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蕾主持结业仪式。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印文华作结业小结。市政法各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律师协会会长出席活动并向各系统领队颁发了学员结业证书。

此次培训班为期三天,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司法局承办、市律师协会协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律师代表共计10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班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问题”为主题,精心安排了政治理论、学术讲座、实务培训、同堂夜谈等四个板块的课程,结合培训主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理论授课,实务提升

9月20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作《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的疑难问题及前沿研究》专题授课。

9月20日下午,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翁良勇作《将追赃挽损、财产处置工作融入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全链条办理过程中》专题授课。

9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级警长沈忱作《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财产处置探讨》专题授课。

9月21日上午,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邓玲作《涉众案件追赃挽损问题研究》专题授课。

9月21日下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万永松作《将破产管理人机制引入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财产处置中,努力提升追赃挽损质效》专题授课。

9月2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作《涉众型经济犯罪财产处置问题研究》专题授课。

9月22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镭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

同堂夜谈 凝聚共识

为进一步厘清和解决办案过程中的困惑、迷茫和认识分歧,9月21日晚,参训人员分四组,围绕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难点、责任承担、财产处置等方面内容,开展了夜谈交流。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学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并做好完整记录,以此形成培训成果为制作最终会议纪要依据。

沙龙交流 互学互鉴

9月22日下午,培训班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问题”为主题开展了沙龙研讨交流活动,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互学互鉴,促进达成共识。


此次培训干货满满、内容详实、资料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促进了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的统一,进一步规范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中侦、诉、审、辩等相关工作,提升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财产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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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巢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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