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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京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日期:2022-05-05    阅读:1,234次

宁律秘通2022】88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位代表:

为回顾总结2021年度理事会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提振士气,凝聚共识,持续推动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律协《章程》有关规定,市律协拟于近期召开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全天。上午9:30会议正式开始,8:30起会议开始报到。

2.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中山东路307号)主楼三楼大会堂。

二、参会人员

    1.市八届律协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特邀代表;

2.邀请市司法局领导出席会议;

3.邀请各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法服科科长列席会议。

三、参会要求

1.严密组织各区工作机构负责通知本辖区出席会议的代表,并于513前将参会情况报送至协会秘书处。代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职,经主管局领导同意,由区工作机构统一向市律协秘书处办理书面请假批准手续

2.着装得体男性律师代表着西装佩戴协会领带、徽章,女性律师代表着职业正装、佩戴协会丝巾、徽章,党员律师请佩戴党徽,展示南京律师良好形象。

3.服从安排请参会人员主动配合会务组的各项会务安排,提前20分钟入场完毕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4.严格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市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会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宁,521日将“苏康码”、“行程码”发送给各区工作机构人员进行查验下列人员不得参会:会前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会前21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会前21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④“苏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⑤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⑥会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⑦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⑧会前14日内有南京市外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本市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人员;⑨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2会议当天提交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纸质版《健康承诺书》给工作人员查验,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68727951。

附件:1.《南京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参会名单汇总表》

2.《南京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请假名单汇总表》

3.《健康承诺书》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2年5月5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1
  • 2、 附件2
  • 3、 附件3


  • 责任编辑: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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