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诚信建设 >> 行业处分信息
行业纪律处分决定书【宁律纪处〔2024〕50号】
日期:2025-02-21    阅读:601次

被调查会员江苏善融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110862616代理的“黄某等人与陈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以及其代理的“陈某与他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相关委托人均未与所在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未在律所进行收案登记、未向律所缴纳相关款项,存在违规收案、收费的违规行为。被调查会员接受投诉人委托,让其将相关费用转支相关案件当事人的,但被调查会员未履行委托事项,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二条、二十七条规定,本会决定给予被调查会员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本处分于2025年1月23日生效。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张晶洁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