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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律师积极为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建言献策
日期:2017-04-07    阅读:1,271次

2017年3月31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大队领导一行来到秦淮区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走访,在区司法局组织安排下就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座谈交流。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查为国主任介绍了律所的概况,着重针对该所开展刑事法律业务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研讨。

该所崔保华律师围绕座谈主题进行发言。对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工作给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权利的保障表示赞同。 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便与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辩护律师提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往往不能及时得到答复,不同意变更、解除的基本上没有书面答复;二、侦查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后,一般直接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告知辩护律师,导致律师消息的延后遭到家属质疑;三、案件侦查完毕后移送审查起后,办案机关很少主动告知辩护律师,致使辩护人不能在第一时间前往检察机关进行阅卷、了解案情;四、在办理被害人维权的案件中,有时存在公安机关拖延不立案,不告知被害人,或仅以口头通知且不说明理由的情形;五、在办理被害人维权的案件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不移送起诉不通知控告人也不说明理由。

李志斌大队长随后表示:崔律师提出的有关建议,是公安机关下一步改进办案行为的努力方向。律师和公安机关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流,依据法律的规定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利于规范刑事司法程序,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律师的监督与建议,与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的提高相一致,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自身办案水平及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对法律保障的律师执业权利,我们应积极予以支持,也希望律师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继续监督并给予理解,今后双方要加强沟通联系,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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