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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由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举办的“数链未来”开放银行交流会,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顺利召开,市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杜鹏作为受邀嘉宾参与本次交流,并发表了《银行数据创新中个人信息合规的解决思路》的主题演讲。
杜鹏在现场分享中认为,在银行的数据创新业务中涉及大量需要合规处理的个人信息,而在合规问题上银行业比其他普通行业有着更高的合规要求,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的规定中不难看出,在银行的高合规要求下,即使银行处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数据接收者的角色,银行本身也需要考虑到个人信息提供者是否履行合规义务,这与一般的个人信息合规要求中数据提供者与数据接收者各自承担个人信息合规的义务的体系有着明确的差别,这使得银行必须对银行合作方是否履行合规义务进行审查。
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的意见》(也即“数据二十条”)中明确的“建立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证制度,知道各方履行数据要素流通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思想,电子公证技术作为《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科技创新规划》中确认的重要司法创新技术,可以帮助银行完成对合作方是否履行合规义务的审查任务,加速银行在数据创新业务进程,为银行有效利用数据资产奠定合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