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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8】19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全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拓展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渠道,江苏省律协将于2018年组织涉外律师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江苏省律协《关于组织第三期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的通知业务培训转发给你们,并按照《通知》精神做好人员申报和材料初审组织工作。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转发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第三期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的通知》,通知的网页下方,用律师帐号登录后上传《参训申请登记表》报名。
我市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6日下午14:00。
报名联系人:申燕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件: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第三期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2月1日
附件
苏律协发〔2018〕1号
关于组织第三期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
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
为加强全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拓展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渠道,根据省律师协会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在总结前两期赴澳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经报请省司法厅批准,决定继续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组织第三期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方式
(一)国内短期培训。拟安排3-4周时间。主要内容为:涉外律师业务重点、江苏与维州合作要点、基本法律英语、前两期培训学员体会、外事纪律教育等。由省律师协会会同相关高校共同承办;
(二)国外培训。拟安排8周。主要内容为:由各领域专家讲授知识产权与财产法、公司法、合同法、争端解决业务(调解、谈判、仲裁、诉讼)等课程,侧重技能应用、法例运用及实务经验传授。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地考察学习和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关教学及学员食宿(Home stay),均由该校法学院柯文培训中心(Cowen Centre)负责安排、协调。
二、培训对象、条件
重点选派省内具有较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或业务潜质的优秀中青年律师参加本次培训。
参训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1973年5月1日后出生,2015年4月30日前正式执业的专职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够完成全英文课堂跟班学习和独自在澳洲律所办案实习;
(二)比较熟悉涉外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和经验;
(三)政治思想素养高,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四)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或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CET-6)证书者优先。
(五)下列人员不纳入选派范围:
1、近年曾参加省司法厅、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组织的各类境外业务培训活动的律师;
2、因个人原因,入选但未参加境外培训的律师;
3、因个人原因,入选但未按要求完成国内培训的律师。
三、推选程序
(一)动员申报:各地律师协会根据本通知要求,动员符合基本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律师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报送省律师协会;
(二)资格审核:省律师协会组成选拔工作小组,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测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测试。分两轮:第一轮委托相关大学进行英语能力测试,推选30名进入业务能力测试。第二轮由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专家进行涉外律师业务能力测试,确定24名候选名单提交省律师协会审核,报省司法厅审定;
2017年项目中,已全程参加国内培训未赴澳培训、书面测试成绩排名前八的学员(名单见附件1),2018年参加选拔考试时,英语笔试成绩可加5分。
(四)正式组团:确定培训团班委、临时党支部。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2月份进行资格审查和英语业务能力测试和培训名单确定;
2、2018年3月份进行国内集中培训;
3、2018年4月9日-6月3日赴澳开展国外培训。
五、培训费用及分担方式
经与维多利亚大学方面商洽及相关各项费用测算,每位参训学员共需要约13万元/人(包括国内、国外培训和签证、赴澳往返飞机票等),由各级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学员个人按适当比例分担支付。
入选赴澳学员承担4万元(约占全部费用的30%),可向所属律师事务所申请一定数额的教育培训专项补贴;学员所属设区市律师协会或省直属分会给予配套补贴4万元,剩余培训费用、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费用由省律协承担。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标准,确保选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培训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请各地律师协会,将审核、汇总的当地律师《参训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于2月7日前报送至省律师协会业务培训部(邮箱:jslx8012@163.com),邮件主题“赴澳培训—市别”。
3、有关培训组织工作后续事宜,我会另行下发通知。
联系人:徐宏斌,邮箱:jslx8012@163.com
附件:1、符合2018年赴澳选拔笔试考试加分人员名单
2、《参训申请登记表》
江苏省律师协会
2018年1月29日
附件1
符合2018年赴澳选拔笔试考试
加分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所在律师事务所 |
1 |
刘 宇 |
江苏闳远律师事务所 |
2 |
孟凡球 |
江苏朱玉明律师事务所 |
3 |
许 姣 |
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 |
4 |
陆小芳 |
江苏新浪潮律师事务所 |
5 |
陈志亭 |
江苏文方律师事务所 |
6 |
朱志军 |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7 |
王军强 |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
8 |
仇云义 |
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 |
附件2:
参训申请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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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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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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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二寸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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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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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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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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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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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执业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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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律师协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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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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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通信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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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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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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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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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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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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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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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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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资格审核、能力测试结果与选拔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