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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上级司法主管部门的号召,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以及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南京新实践贡献光明力量,8月4日,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在金鹰世界A座组织召开“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成立大会。会议由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毅主持。全体党员律师及法律服务志愿团在所成员合计20余人参会。
▲成立大会现场
国之大者,为国为民。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公益发展,在光明立所之初即成为全所共识,以爱心善举不断谱写为民初心新篇章。此次大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光明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参与度再上新台阶,践行新时代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之路再迈深入。据悉,自“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发起成立号召以来,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先后近30名人员报名参与,并在动态持续增加中。
会议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毅宣读了《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成立“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的决定》。他表示,志愿团要整合律所内外公益法律服务资源,立足南京,发挥放大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以一流的优质服务,一流的精神状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质量,展示光明律师志愿者的亮丽风采,不断为构筑法治南京贡献法律智慧。随后,张毅主任向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长刘帅授团旗。
抓实党建强“根”铸“魂”,凝心聚力引领发展。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司法部贺荣部长在律师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及贺荣部长代表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这为光明笃行公益法律服务、追求至善至美、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光明品德,持续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了共识和合力。
“让法治走进祖国的每个角落,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一名律师的社会价值所在。”光明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代表汪敏敏律师、张可宜律师(实习)结合普法宣传、参加法律援助值班等公益法律服务实践,以及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中倡导的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 2 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文件精神,畅谈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感悟、心得,并对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公益服务生态共同体、推动公益法律服务普惠化、专业化和常态化表示了期许。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公益法律服务的主力军。一直以来,光明律师事务所积极倡导打造“能量正循环”发展圈,以责任铭初心,助力律师行业形成崇尚公益、献身公益良好氛围,在公益捐赠、法学人才培养、普法宣传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光明”公益之路,并将以此次“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成立为起点,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动法律公益行,引领律师在社会矛盾上做减法,在公平正义上做加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以更加专业的服务、更加进取的姿态回馈各界的信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彰显社会价值,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