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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四批部分实习人员需补正书面材料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各市直属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5年7月17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5年第四批申请的69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17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人员于7月31日前到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领回本人的书面材料并进行补正。由于市律协每次只安排一批书面审查和考核,所以本批书面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在补充材料后将延期到下批再次进行书面审核。
附:《2015年度第四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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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