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近日,中国篮协开出重磅罚单,认定在CBA季后赛12进8上海与江苏的比赛中,双方存在消极比赛的情况,对于上海队与江苏队给予重罚,两支球队22-23赛季的名次与参赛资格被直接取消;上海队主教练李春江被禁赛5年,江苏队主教练李楠被禁赛3年;上海队与江苏队的联赛参赛经费核减500万人民币;江苏队总经理与上海队总经理分别被禁赛5年和3年。
李春江、李楠资料图
相关法律如何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负责规范相应的体育赛事活动。中国篮协作为依法登记设立的全国性篮球项目单项体育协会,有权依据体育法的规定,对全国范围内的篮球赛事活动进行管理。那么,针对中国篮协的处罚决定,相关当事人是否有救济途径呢?根据《体育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对体育社会组织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体育组织章程、体育赛事规则等,申请体育仲裁。2023年2月11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如果相关当事人对于中国篮协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据《体育法》和《体育仲裁规则》的规定,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