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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第一批部分实习人员 需补正书面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9-01-14    阅读:2,843次

宁律秘通【20197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1月10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9年第一批申请的54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名10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1月19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9年度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114


2019年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实习单位

处理意见

存在问题

1

汪冰珂

炜衡所

补材料

实习活动记录未按日期填写。

2

范丽平

博事达

补材料

缺少一份指导老师办理诉讼案件。

3

陈磊

炜衡所

补材料

实习活动记录未按日期填写。

4

蒋顺成

天哲所

补材料

1、实习活动记录未按日期填写;

2、工作文书未体现参与实习活动情况。

5

孟星星

东恒所

补材料

1、五本卷4个诉讼案件均未实际参与庭审,进首谈笔录;

2、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参与案件的完整过程,文书材料无签名,并无审阅修改。

6

刘生辉

博士达

补材料

需补充完善卷宗律所结案报告中主任意见内容。

7

孙丽丽

天同(南京)所

不合格

三份卷宗无法证明实习情况。

8

张雅琼

天同(南京)所

不合格

没有按考核要求完成五份文书。

9

周赛

世纪同仁

不合格

五份非诉文书中无法反应实习律师的工作,具体作为无法考量。

10

杨惠敏

申浩(南京)所

不合格

该实习律师提供的实训材料不符合实习律师的实训要求。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孔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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