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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协通【2025】52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进一步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将共同举办“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体制机制研究”研讨会。现面向全市律师征集相关论文,有关论文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议题
“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体制机制研究”。
二、选题范围
请参照主题与议题范围,就强化配合制约中的突出实践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撰写论文:
(一)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体制的优化与完善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执法司法职权配合制约论述的阐释;
2.配合制约原则下刑事执法司法职权的科学构造和职能的优化配置;
3.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中侦查制度的改革路径与发展方向;
4.检察机关在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中的地位作用及创新;
5.人民法院在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中的功能拓展与科学构建;
6.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中的作用;
7.五机关配合与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
(二)刑事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机制的创新与发展
1.“全过程有效制约监督”运行机制研究;
2.各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设计与实施路径;
3.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制约作用与对刑事诉讼的监督职能的关系;
4.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制约关系及合理界限;
5.配合与制约的适当关系及其实际把控;
6.“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工作机制的实际效果及完善;
7.监察调查程序同刑事诉讼程序衔接中的有效配合制约。
三、征文要求
1.围绕上述主题进行,题目自定。来稿须杜绝抄袭,文章观点鲜明、立论科学、引证可靠、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图表清晰,具有实操性、创新性、探索性、学术性。
2.论文字数:15000字为宜,格式参照《中国刑事司法》注释规范体例。
四、征稿期限以及投稿方式
1.征稿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截止。
2.投稿方式:请将word版论文发送至电子邮箱njlx68567885@163.com,来稿务必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职务职称、个人简介及联系电话。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电话:025-6856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