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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9】94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6月10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9年第六批申请的8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15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6月19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9年度第六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6月13日
2019年第六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张静 |
国浩所 |
补材料 |
无指导老师案件,且所提供材料无法显示参与案件。 |
2 |
王占涛 |
天豪所 |
补材料 |
与指导老师承办的案件材料之有两个,请进一步补充。 |
3 |
蔡栋 |
京都所 |
补材料 |
五份卷宗需提供材料证明其工作量。 |
4 |
熊培云 |
显明所 |
补材料 |
代理彭景一案未见发票,徐继华一案未见发票。 |
5 |
尹青 |
金杜所 |
补材料 |
1、提供资料无页码; 2、收案审批表填写不完整; 3、代理合同中以律师身份出现。 |
6 |
陈继斌 |
斐多所 |
补材料 |
1、张兴建案,秦成敏案无代理词等实训文书。 |
7 |
龙丹 |
郎盈所 |
补材料 |
1、五份卷宗均无诉状等实训材料; 2、芦龙刚、田军、陈勇三案无基础的诉讼、执行材料; 3、案件装卷混乱,证据材料缺失严重。 |
8 |
李伟佳 |
炜衡所 |
补材料 |
1、五件材料均无诉状、代理词等文书; 2、工行尽调报告无底稿,不能反映实训情况。 |
9 |
庄肖 |
益邦所 |
补材料 |
张玉杰、北客公司、汇赛公司案件无工作文书。 |
10 |
姜文欣 |
泓远所 |
补材料 |
1、李杰诉李萍霞案,指导老师点评系对该实习生一年表现的点评,而非对办理该案件的点评; 2、徐苑诉关义周及许双秀诉关义周案件,鉴于两案案由、事实理由以及法律关系基本一致,实训心得和指导老师点评完全一致尚无不妥,但委托人系秦淮区朝天宫办事处的两个行政案件,鉴于两案所涉及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不一致,实习律师对两案件进行办理时也是从不同的诉讼思路进行应诉,故实习活动心得和指导老师点评意见完全一致需进行补充完善。 |
11 |
戴邑成 |
融鼎所 |
补材料 |
五个案件中指导老师点评基本一致,需补充。 |
12 |
陶涛 |
宁创所 |
补材料 |
五本卷的实务训练心得均未反映该实习律师对办理案件的心得体会。 |
13 |
龚旭晟 |
新高的所 |
不合格 |
五个卷宗均无指导老师材料。 |
14 |
阮超 |
泓图所 |
不合格 |
1、从个人总结看,文字理解能力需加强; 2、提供的案卷内容整体不完整; 3、代理瑞恒物业案时间在领取实习证之前,违规。 |
15 |
谢瑶嘉 |
泓远所 |
不合格 |
1、仅有华航公司一案为指导律师指导; 2、五个案件无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工作文书。 |